3月26日晚间,北京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
公告指出,个人购买可售的商办类项目,需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并且需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商业银行将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公告获悉,自3月26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另外,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以下为公告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商业、办公类项目(以下简称商办类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二、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米;不符合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
三、开发企业新建的商办类项目,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建设、销售,违反规定的,规划国土、住建部门依法处理。
四、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得将房屋作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时,应当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五、本公告执行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名下在京无住房和商办类房产记录的。
2、在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已连续五年缴纳社会保险或者连续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对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七、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
八、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发企业将新开工的商办类项目违规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商业银行对该企业在本市所有项目暂停授信。
九、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公告依法受到处理的处罚信息纳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公告不符的,按本公告执行。
上半年,北京写字楼平均租赁价格微涨3%,新兴商圈意向客户在需求面积上有着明显的分化。北京商办地产市场虽需求旺盛,但也进入了存量时代。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发布消息称,省消委定于5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2020年贵阳引进知名首店100个以上,确保贵阳壹号、双龙航空港居然之家、新天国际商贸综合体等5个中高端商业综合体建成开业。
中央文明办明确表态,不再将流动商贩等列为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意味着“小吃小喝”迎来政策红利,成都、山东、兰州等地已获成效。
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带来“关于争取南沙自贸区鼓励类企业适用15%税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建议”提案。
到2022年底,各区至少建成一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不少于3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家。
全国政协委员、碧桂园集团董事局主席杨国强三份提案:完善建筑机器人政策标准体系、打造规模化无人农场、发挥职业教育对脱贫防返贫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