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商看两会 | 完善电商税收机制,促进电商实体共同发展

赢商网 李琪   2018-03-14 17:12
核心提示:今年两会期间,关于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讨论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其中大数据应用、智慧零售以及电商税收等问题均引发业内关注。

  近年来,新零售浪潮的崛起,是电商巨头们一致回归实体销售、布局线下业务,寻找新的增长点使然。它们凭借互联网、大数据、物流和支付能力,与零售业合作伙伴展开商业重构。

  但是,在线上线下捆绑越来越紧密的情况下,一些问题也应运而生。

  今年两会期间,关于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讨论再次成为热点话题。其中大数据应用、智慧零售以及电商税收等问题均引发业内关注。对此,赢商网两会专题为您解读。

  张近东:全社会的数据共享 同时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目前,阿里和腾讯分别大举扩张自己的线下实体零售合作伙伴后,实体业者的阵营也越来越清晰,线上线下零售巨头的紧密结合表现出了巨大的商机,因此智慧零售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也被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认为,要大力发展新经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具体包括三点内涵:一是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驱动的互联网经济;二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品质经济和品牌经济;三是绿色生态经济。

张近东

  张近东还提出倡议全社会的数据共享,带动中小企业进入数字化时代,同时发展绿色生态经济。今后,苏宁将出资1.5亿元设立扶贫专项基金,并运用线上中华特色馆、线下农村直营店和扶贫实训店等方式,助推智慧零售在江苏省农村市场的落地生根,助力乡村振兴事业。

  王填:完善电商税收 促进电商实体共同发展

  在今年的两会中,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提出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修改的议案。王填认为,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我国对电子商务的政策支持,尤其是以优惠的税收政策,让电子商务行业减轻了税务负担。如何营造线下线上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电商与实际经济共同发展,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早在去年两会期间,王填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电商近年来增速很高,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但更多与逃避税收、低价倾销等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有关。”

  在今年,王填还指出,价格优势在一定时期内能促进电商行业的发展,但长期以低价作为发展的条件,不利于电商行业转变服务观念,会导致供应链上游无法健康生存,从而影响电商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征税是国家监测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申报纳税、征收税款本身就承担着监测经济行为的重要作用。

  王填建议,在制定《电子商务法(草案)》时,应当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目前在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的立法,建议税收必须坚持法定原则,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并加强对个人网店的管理等。

  专家称社会对电商税收存在误区

  据了解,我国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以三种形式为主: 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企业对企业交易量较大,无论是销售方还是采购方,一般需要开发票入账,通常都是正常缴税。一般的网购主要指B2C和C2C两种模式,对电商纳税的争议也主要集中在这一块。

  针对王填提出的电商纳税这一社会关注问题,有业内专家认为社会对此存在一定误区。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曾在2017年提出,目前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电商平台本身已成为国家纳税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平台拉动海量税收的事实。对平台上的小企业征税加税的观点,不仅与国家一贯政策不符,也不利于放水养鱼拓宽税基、拉动就业。他认为,社会对电商缴税存在误区:

  误区一:电商交易免税

  张斌认为,许多人认为从事网上交易不用缴税。实际上我国现行税法并没有针对电商的特殊规定,电商交易只是交易方式的改变,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交易适用相同的税法规定。电子商务一直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

  误区二:电商领域存在巨额逃税现象

  中国C2C交易平台中包含了大量的小微企业和兼职经营的个人。根据阿里巴巴的数据,如果按照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每月2万元的标准换算为年营业额24万元计算,94%的网商交易额达不到起征点。而剩余的6%中,还有大部分在线下有实体店并进行了税务登记,已就线上交易缴纳了税款的大型网店。因此不存在巨额逃税现象。国家对电商平台上的小微企业采取减税减负放水养鱼政策,有利于大量的创业者、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发展壮大,从而拓宽税基、更加拉动税收。

  更为重要的是,在拓宽税基拉动海量税收的同时,电商平台还创造大量就业。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即创造超过3000万的就业机会,根据波士顿咨询(BCG)联合阿里研究院发布的《迈向2035,4亿数字经济就业未来》报告预测:到2035年,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中国新经济规模将达到近16万亿美元,就业容量将达到4.15亿,包括新零售板块以及服务、物流、云计算等在内的整个阿里新经济生态体系将创造超1亿的就业。

  业内专家表示,社会各界在关注讨论电商税收问题时,应破除误区,以发展的眼光、战略高度看待。应考虑电商平台在拉动消费、增加就业、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实际探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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