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模100亿!浙江要建“省特色小镇基金”

浙江发布   2019-10-05 09:08

核心提示:浙江共有22个省级特色小镇,110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和62个培育对象。

  日前,浙江新命名了15个省级特色小镇,同时公布了第五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名单和第四批培育对象名单。至此,浙江共有22个省级特色小镇,110个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和62个培育对象。

  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浙江特色小镇重大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特色小镇产业金融联动发展基金组建运作方案》。

  浙江省特色小镇产业金融联动发展基金(以下简称“省特色小镇基金”)的组建运作以“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主要通过省市县联动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浙江特色小镇内产业发展(不含小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目标。

  省特色小镇基金将围绕省级特色小镇(“省级特色小镇”指浙江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公布的省级命名、创建、培育的特色小镇)中的实体企业开展投资,为特色小镇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及智力支持。

  省特色小镇基金规模如何?将怎样运作?小布带你了解~

  基金规模

  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出资10亿元,带动市县以及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形成总规模100亿元的省特色小镇基金。根据省特色小镇基金投资运作等情况,经省政府批准后增加后续投入并相应扩大基金规模。

  运作模式

  主要采取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相结合的模式,与其他出资人同股同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运作。

  《方案》要求,定向基金与非定向基金存续期最长不超过8年,且必须注册在省级特色小镇内,定向基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5亿元,非定向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

  定向基金原则上需由省与市县共同出资组建,非定向基金鼓励市县共同出资。

  在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对接至少1个省内特色小镇,围绕对接的特色小镇开展专项金融服务。

  《方案》分别对定向基金、非定向基金的出资结构等方面作出规定:

  定向基金要求

  出资结构

  省市县政府产业基金合计出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定向基金的40%,与产业项目方非关联的独立第三方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定向基金规模的20%。特别重大项目经省转型升级基金管委会审定后不受上述规模和出资比例限制。

  拟投项目要求

  定向基金要求投资项目公司注册地及项目实施地均位于省级命名、创建、培育特色小镇范围内;符合所在特色小镇产业发展方向;符合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要求。

  投资进度要求

  定向基金原则上按项目实际进度申请出资。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拨付定向基金账户后的6个月内,定向基金须完成该笔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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