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和最小分割单位

观点地产网   2020-03-03 10:53
核心提示:广州出台通知,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和最小分割单位。此外,中小微企业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

  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分别对全力保障物资供给、有序有力推动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全方位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加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投资力度、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切实稳定对外贸易、狠抓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构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治理体系以及组织实施等方面制定工作措施。

  其中,全方位加大企业帮扶力度中,为减轻企业和个人租金负担。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3月份的物业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的物业租金,并落实到承租人,免收和减收的租金在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视作利润。

  各区要引导支持集体物业、非国有企业和个人业主为承租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或允许延期、分期缴租,对执行情况较好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并在提质增效、资格认定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免收2、3月份租金,视疫情情况可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

  而在狠抓重点产业发展中,《通知》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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