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发行10亿元公司债 票面利率确定为7%

观点地产网   2020-08-21 11:44
核心提示:8月21日,阳光城发布公告披露,公司10亿元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为7.0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8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该公司10亿元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确定为7.00%。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此前,8月18日,阳光城拟发行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可分期发行,其中本期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此次的公告表示,8月2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本期债券利率询价区间为6.00%-7.20%。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00%。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8月21日、2020年8月24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阳光城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债券将于深交所上市,预计发行期限为2020年8月21日至24日。

  本期债券上市前,阳光城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36.67亿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51%,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3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30.33亿元(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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