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晚,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拟以总代价2.82亿元收购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7.0%股权及广州地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7.0%间接实际股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越秀地产表示,公司正考虑可能分拆集团的物业管理业务并于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于11月23日,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卖方)、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买方)与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广州地铁环境工程的67.0%股权及广州地铁物业管理的67.0%间接实际股权(透过广州地铁环境工程于广州地铁物业管理的股权间接持有),两间公司均为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总代价为人民币2.82亿元(包括应付税项人民币500万元)。
于股权转让协议交割后,目标公司将成为越秀地产的附属公司并将继续向广州地铁及其联系人提供物业管理及其他配套服务,而广州地铁为越秀地产的主要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连人士。
同时因上述交易构成持续关连交易,因此,于2020年11月23日,目标公司与广州地铁订立框架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以规管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交割至2020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1年及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框架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年度上限将分别为人民币2200万元、人民币2.64亿元及人民币3.168亿元。
股权转让代价人民币2.82亿元(包括应付税项人民币500万元)乃经卖方与买方按公平原则磋商厘定,较独立估值师基于市场法所估值目标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的估值约人民币4.45亿元的67.0%折让约5.4%。越秀地产拟以集团内部资源拨付股权转让代价。
于交割后,广州地铁环境工程将由越秀地产间接拥有67.0%权益,而广州地铁物业管理将由越秀地产透过广州地铁环境工程间接拥有67.0%权益。彼等将成为越秀地产的附属公司,彼等之账目将会并入越秀地产账目内。
对于本次收购事项,越秀地产表示,目前集团的在管物业组合主要包括住宅物业和商业物业,如写字楼和购物中心,而收购事项将扩大在管物业类型,将现有的在管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注入集团的在管物业组合内。
凭藉目标公司于管理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的过往经验,预期于完成收购事项后,集团将能够在开始积累营运和管理列车停放处及列车站的经验时参与类型相近物业的物业管理项目招标程序,从而壮大集团业务组合以及进一步扩充物业管理业务的地域覆盖范围。
此外,相信收购事项产生的协同效益对集团与广州地铁的业务合作有益,从而有利于可能分拆。
对于分拆物业管理业务独立上市,公告中指,可能分拆的详情尚未厘定。此外,广州地铁正考虑其可能参与可能分拆的投资机遇。公司将在适当时或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另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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