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鑫零售公众持股量恢复至20.55% 高于最低公众持股百分比水平

观点地产网   2021-03-11 09:46
核心提示:3月10日,高鑫零售宣布大股东吉鑫控股获股份转让,紧随相关交易事项后及于公告日期,公众人士持股约20.55%,高于最低公众持股百分比水平。

  3月10日,高鑫零售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已恢复公众持股量。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20年10月,高鑫零售及要约人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中金代表要约人提出的要约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四时正截止,淘宝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持股达83.37%。

  因此,由于要约截止后公众人士持股占已发行股份的约15.8159%,未能符合联交所授予公司的现有公众持股量豁免19.38%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高鑫零售已申请于自2020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4月17日止四个月期间,暂时豁免严格遵守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联交所已于1月6日授出豁免。

  此次最新公告披露,高鑫零售已获其控股股东吉鑫控股有限公司通知,Concord Greater China Limited及Kofu International Limited分别以231,204,324股及214,402,396股股份为代价向吉鑫分别转让8,892,474股及8,246,246股吉鑫股份已完成。

  相关交易事项完成后,吉鑫持有4,419,731,966股股份,占高鑫零售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46.33%。由于进行相关交易事项,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于高鑫零售的股权由7,953,273,301股股份(占高鑫零售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83.37%)削减至7,507,666,581股股份(占高鑫零售全部已发行股本的约78.70%)。

  据高鑫零售董事会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紧随相关交易事项后及于公告日期,公众人士持有1,960,053,917股股份,占高鑫零售全部已发行股本约20.55%。

  因此,高鑫零售的公众持股量已恢复至高于适用于公司的规定最低公众持股百分比的水平,即高鑫零售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9.38%,且自相关交易事项完成起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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