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回应股价异动: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观点网   2022-01-10 10:25
核心提示:1月9日,新华联就”公司股票连续两日交易异常波动“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1月9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观点新媒体了解到,新华联公司股票于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新华联表示,经调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未发现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除公司前期已公告信息外(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委托中金公司作为独家财务顾问协助在控股股东及/或下属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不排除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性),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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