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 任期三年

观点网   2022-02-12 09:43
核心提示:提名周磊、熊伟、张志斐、常立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平春、张力、郭磊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月11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周磊、熊伟、张志斐、常立铭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同意提名刘平春、张力、郭磊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议案将采取直接投票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上述任期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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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阳光股份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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