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租赁深圳沙井京基百纳广场 并纳入报表

观点网   2024-08-02 09:37

核心提示:本次交易完成后,阳光股份经营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达近120万平方米,覆盖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沈阳等一线/省会城市。

7月31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股份”)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及深圳市骏升泰商贸有限公司签署重大经营合同。

公告显示,为进一步增强主业经营能力,扩大公司管理规模,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百纳新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百纳新业”)拟与深圳市沙井沙头股份合作公司(简称“沙头公司”)、深圳市骏升泰商贸有限公司(简称“骏升泰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及《租赁补充协议》。

据此,沙头公司、骏升泰公司一致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头村的商业广场项目一至七层整栋(包括地下室和夹层)全部物业,即沙井京基百纳广场,以及依附于租赁物业的各种辅助设施的使用权利捆绑以现状整体出租给百纳新业用于开设大型综合商业项目,租赁物业面积176,295.5平方米(大写:壹拾柒万陆仟贰佰玖拾伍点伍平方米)。

百纳新业按照现状承租租赁物业和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租赁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33年11月30日止。同时百纳新业承诺,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同意再续租五年,即续租期间为自2033年12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0日止,租金在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5年的租金标准上递增10%,其他条件不变。

2012年6月,阳光股份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深圳市京基百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沙头村的商业广场项目,并投入资金合计人民币3.17亿元对该商业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开办“沙井京基百纳广场”项目。目前项目正常、合法运营。

“沙井京基百纳广场”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约1.5亿元,经各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目前京基百纳已与该项目出租方签订《租赁解除协议》,约定自2024年7月31日起解除原租赁合同。

据悉,沙井京基百纳广场此前系京基集团委托阳光股份管理的商业项目之一,自2024年8月起,该项目营业收入将纳入阳光股份营业收入一并计算,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阳光股份官网介绍,沙井京基百纳广场是深圳西部高尚生活体验中心,位于沙井核心商业区,聚焦打造时尚消费生活、家庭休闲生活、社交娱乐生活三大生活方式,汇聚了精致生活方式集合品牌KKV、仓储式品牌特卖会员店BIGOFFS超级折扣深圳首店、中影飞尚百誉国际影城、派对秀量贩式KTV、威图酒吧等国内外200多个知名品牌商家。

本次交易完成后,阳光股份经营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达近120万平方米,覆盖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沈阳等一线/省会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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