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是一个新的社会形态。随着老年人数量的逐渐增长,人口老龄化已经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人类需要面对老龄化带来的各种问题,养老居住问题即是其中之一。养老住宅的科学设计是解决养老居住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理的设计需要对我国老龄化特点的深刻把握;需要对我国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生活特点的科学研究;也需要对当前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和实际面临的居住困难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
中国未来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总人口数的10%时,即步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调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世界60岁以上老龄人口已经达到7.37亿,约占总人口的11%,世界人口老龄化正快速增长。据联合国调查预计到本世纪中叶,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总数将达到20亿,占总人口22%。
图1描述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口增长趋势,同时也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的人口变化趋势作了对比。从图中可以看到在未来发展中,多数发达国家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0%以上,其中有部分国家将超过30%。同时还可以看到,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比例将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
据联合国发布的《2007年世界经济和社会调查报告》指出,世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将难以阻挡,人口的老龄化将对人类社会产生长期而深远的影响,将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到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
而人类对老龄化社会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从法国于1850年第一个步入老龄社会后,直到1948年法国人口学家索维发表了《西欧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经济后果》一文,学界才首次初步界定了人口老龄化现象。索维的研究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影响做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为后续研究建立了一个基本架构。
随着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多,人类开始意识到老龄化对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重大影响。1982年,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第一届世界老龄大会,并发表了《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此次会议号召所有国家必须重视人口老龄化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同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准备。
在应对老龄化的实际行动中,人类逐渐认识到人口老龄化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2002年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上,会议倡导各国积极行动,调整对策,尽可能发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机遇,并提出应积极发挥人口老龄化所蕴含的潜力。
我国是第一个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大国,目前老年人口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4。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发布的信息,截至2009年,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67亿,占总人口的12.79%,与2008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净增725万,增长了0.5个百分点。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老龄化呈现出了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速快,高龄人口群体庞大,地区分布不均匀以及老龄化超前于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等特点。
在老年人人口基数和增速方面,据联合国预测,21世纪上半叶,我国将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1世纪下半叶,我国仍然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老年人口大国。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老龄人口将达到2.3亿人,到2050年将达到4.1亿,预计将占我国总人口的25.8%。
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数量将对我国的社会建设产生深刻的影响。
我国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发达国家,属于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部分发达国家用了近百年的老龄化过程,我们用了27年就已经赶超。从2020~2050年为我国人口老龄化最快的阶段,预计老年人的比重将从15.6%上升到25.8%。与此同时我国已经出现了少子化的趋势,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家长进入老年,我国将开始向人口结构老年型转变。
并且,高龄人口群体庞大。到2009年为止,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口已经达到1899万,约占老年人口的11.4%。预计到2050年,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占老年人口的23%,约9400多万人。高龄老人由于身体机能的下降,往往需要更多的照护和医疗服务,这将对我国当前有限的养老服务及医疗力量提出巨大的挑战。
而且,由于各地区经济、科技、城市化发展以及人口控制等方面的差异,全国各地的老龄人口比例相差较大,目前呈现出了城市老龄化高于农村,东部城市高于中西部城市,以及经济较为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的老龄化远远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由于各地的老龄化差异较大,在养老政策的研究中需要因地制宜,制定适宜的政策。
另外,我国人口老龄化已出现超前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特点。发达国家大多是在基本完成工业现代化、城市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工业现代化实现了社会生产力的突飞猛进,城市化完善了各类生活配套设施,使国民可以在较为富足的基础上享受较好的养老服务。
然而,我国目前尚属发展中国家,人均生产总值世界排名还很靠后,多数老年人及其家庭“未富先老”,依靠家庭养老的经济能力较低。同时由于城市化建设水平低,多数老人生活在生活配套设施还不完善的农村或城郊,较难获得较好的养老服务。
我国已经迎来了老龄化时代,并且将长期成为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根据国情,国家制定了“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居住政策。
科学设计是实现居家养老的基础
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是构建美好养老生活的基础,也是承载社会福利的重要平台。养老住宅是老年人长期居住、使用的空间。经过科学设计的养老住宅可以帮助老年人更好地独立生活,可以减少对子女的生活依赖,同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硬件设施的支持,帮助老人实现生活自理,这有利于保持老人生活的尊严,增加他们生活的信心。
我国养老住宅的建筑设计研究刚刚开始,相关的基础研究也相对缺少。幸运的是目前已经有部分学者引入了部分国外优秀的养老住宅设计书籍,从中我们可以借鉴学习一些先进的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法。然而我国老人的养老文化、生活习惯有其特殊性,所以需要我们在学习先进理论的基础上,积极研究适合中国老人生活的适老化住宅,从而为我国的老人及其家庭创造适宜的居住环境。
养老住宅的设计与养老地产的运营模式、目标老年居住者的特点、已有的养老产品类型、养老服务业的衔接要求等各方面都有密切的关系。因此养老住宅的设计是一个综合考虑的结果。
首先,一个特定的养老住宅设计需要以充分的客户调研和分析为基础。如需要考虑目标老年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能力、教育背景、家庭情况等。这些要素是确定适宜的套型形式的主要参考依据。
其次,需要考虑老年人的生理特点、心理特点以及生活习惯。这些因素是指导养老住宅具体设计的关键,如无障碍体系设计、套内空间设计、设施设备配置、各类适老化产品的选用等都有赖于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生活特点的深入研究。
第三,需要兼顾各类适老化产品的合理选择和装设。养老住宅是承接各类适老化产品的载体。养老住宅的建造离不开各类养老产品的使用,如扶手、易开启的门窗、以及各类使老年人生活更为便利的产品及构件。这些适老化构配件及产品的安装和设置需要在养老住宅的方案设计中就预留相应位置或预埋连接杆件,同时需要正确的安装,才能为后续的使用提供便利。
最后,需要考虑社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各类使用需求。养老住宅也是连接各类养老服务的重要平台。适宜的养老住宅设计在符合老年人自理生活的同时,也将尽可能考虑各类服务的使用要求,如社区养老服务人员上门打扫卫生、送餐用餐、医疗服务、紧急救护、精神慰藉等服务要求。
居家养老:适合中国国情
国家于1996年在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前夕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该法律明确了国家和社会有保障老年人养老权利的责任,提出了“五个老有”,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同时该法律也明确了家庭在照料老人方面的责任。
到了2000年时,国家再次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这一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达到1.26亿,其中65岁以上人口达到8600万,分别占总人口的10%和7%,按照国际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该《决定》将我国老龄化问题提到了关系国计民生、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并从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角度提出了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的要求。有关部门正逐步制定和完善老年人权益维护、养老金供给、养老服务提供以及养老建筑建设等法规政策。
地方政府应对老龄化
各地方政府正积极行动,制定和出台符合本地区经济状况、老龄人口数量及增长趋势的养老福利政策,并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促进老年人服务业建设的措施,对老年人的生活也给予了一定补助支持。
如北京市在2009年出台了旨在惠及全市居家老年人(包括残障者)的“九养”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政府对养老资金的补助、社区居家养老硬件设施的配备、养老服务内容配置等方面。北京市政府还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如每个新建床位补贴8000~16000元,根据每位老人的身体情况每月补助100~200元不等的经济支持。
同时近些年来各地方政府也增建了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等设施,并积极着手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实现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以居家养老为主
根据国情以及借鉴发达国家解决养老居住问题的经验,国家确定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居住政策,同时提出建立“9073”的养老居住分配格局: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国家为什么强调以居家养老为主呢?
老龄化社会、老年群体以及老年人个体三者是构成老年问题的三个重要层面,养老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兼顾三者的具体情况。养老居住模式的选择也是如此,该问题与我国的老年人口总量、社会的经济水平、老年人养老意愿等方面密切相关。国家确定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居住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
首先是我国的养老机构资源极其有限。截至2009年末,全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有38060个,床位数量共有266.2万张,其中包括政府建设的养老福利机构以及社会力量兴建的各类养老住宅和养老设施。现有的床位总量占老人数量的1.59%。然而在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显示约有6%左右的老人希望入住老人机构,同时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比例一般维持在4%-6%左右,所以我国目前的养老床位数量还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其次是多数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根据2006年我国老龄科研中心的资料显示,有85.05%的老人希望在家里养老(如图2所示)。同时笔者调查发现,即使是希望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多数也是在其年岁较高(75岁左右),生活自理日显困难的时候才选择入住养老机构。在老人漫长的养老生活中,多数时间还是居家养老。
而大多数老年人希望在宅居住,是有其内在合理性的。因为老年人一直居住的地方有他们熟悉的生活环境,如常年居住的住宅,经常光顾的社区商店,信任的医院和医生;更重要的是那里有老人的亲人、邻里和朋友,老人可以继续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参与其中,这些给予了老人强大的精神支持。同时研究表明,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养老,可以更好地安定老人身心,减少智障等病症的发生,有助于保持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再次,“居家养老”也是发达国家养老居住方式转变的经验。多数发达国家在养老居住体系的建设上都经历了从“医院养老”到“设施养老”再到“居家养老”的转变。
在人口老龄化的初期,由于对老龄化缺少认识,也缺少准备,所以照护老人的责任主要由医院来承担。但是随着老年人口的逐渐增加,医院不堪重负,医疗设施利用效率低下,所以逐渐开始建设专门的养老及康复机构。
但在实际运营中,由于高福利制度(包含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对政府财政以及经济发展形成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因此政府开始逐渐减少大型养老机构的建设,积极提倡回归社区和家庭养老。同时学界的研究也为政府提供了支持,研究表明居家养老是保持老年人健康、独立生活的最佳方式。
上述表明,我国现有的养老机构和床位数量在短时间内还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入住需求。同时居家养老符合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是多数老年人健康期间选择的主要养老居住方式。发达国家养老居住方式转变的经验表明,居家养老是一种可持续的养老方式,有利于促进老人健康、快乐生活。
本文摘选自“周燕珉居住建筑设计研究工作室”专著《老年住宅建筑设计》
(周燕珉: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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