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科称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情况符合两个2/3条件

赢商网 记者 陈巧明   2013-01-29 16:11
核心提示:深圳万科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个别业主认为“涉嫌虚假申报”,对《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公示颇多意见,深圳万科对此进行说明。

  (赢商网1月29日报道)近日,深圳万科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个别业主认为“涉嫌虚假申报”,对《深圳市南山区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草案)公示颇多意见,深圳万科对此进行说明。

  深圳万科称,南苑新村是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进行申报,并于2010年4月由市政府批准纳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的旧改项目。2012年1月,万科全面介入南苑新村城市更新项目旧改工作。

  针对2010年底少部分业主提出的“虚假申报”质疑,政府部门进行了多次核查。2011年7月29日,政府复函中明确表示:“南苑新村改造意愿达成情况符合两个2/3条件。”2012年3月28日,南山区政府召开南苑新村城市更新工作协调会,会议认为,南苑新村更新改造项目是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前就已列入全市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该项目申报主体是市政府批准的合法主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对于南苑新村个别业主提起的深圳市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申报过程中“涉嫌侵犯姓名权”的诉讼,南山区人民法院也于2012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对原告认为被告在旧改申报过程中侵犯其姓名权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等全部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即对于所谓“虚假申报”的质疑,法院已有定论。

  目前,深圳市金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深圳市万科南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万科百分之百接管,金晖集团全面退出。在各级政府部门的主导下,我司通过一系列举措,得到了南苑新村广大业主的支持和拥护。截止目前,南苑新村项目拆迁签约面积及签约户数均已达应拆迁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据规划草案介绍,南苑新村规划区紧临深圳大学,处于桃园路南侧,是南山区行政文体中心、高新技术人才创业基地的配套服务区。依据规划草案,南苑新村被划分为商业性办公加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公共绿地等4种用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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