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市”政策再出 央行限贷松绑限购城市仅剩4个

赢商网上海站   2014-09-30 18:27

核心提示: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主要针对三套限贷令取消、二套房贷大放松、以及针对外地人的限贷令取消等。业内分析目前限购城市仅剩4家,限贷放松的同时限购取消不再遥远。

    (赢商网上海站报道)9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通知》主要针对四方面:1、三套限贷令取消;2、二套房贷大放松;3、针对外地人的限贷令取消;4、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定向投放房贷。

  上述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为进一步改进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服务,继续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针对辖区内不同城市情况和当地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要求,支持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把握好各类住房信贷政策的尺度,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是四条,内容如下:

   一、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金融支持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的原则,积极支持符合信贷条件的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项目。对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不超过25年。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支持作用;对地方政府统筹规划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的安排,纳入开发性金融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支持居民家庭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三、增强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投放能力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发行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发行期限较长的专项金融债券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专门用于增加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投放。

   四、继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合理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资质良好、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积极支持有市场前景的在建、续建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扩大市场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积极稳妥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继各地陆续放开限购限贷刺激楼市之后,中央也开始释放积极信号了:央行发文结清了贷款就算首套,首套利率下限是基准利率的0.7倍。目前仍执行限购城市只剩北上广深4个了,取消看来也是早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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