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支持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 新建培育步行街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赢商网 陈绮琪   2024-04-07 10:46

核心提示:北京对提升更新商业步行街,最高奖励200万;对新建培育商业步行街,最高奖励400万;6月底前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的项目,再奖励300万。

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支持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对全市商业步行街建设提升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以加快推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环境,促进全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

《通知》提到,支持商业步行街更新提升、支持商业步行街新建培育、支持全国示范步行街,申报项目应有政府派出的管理机构或商协会行业自治管理运营的单位,且按照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评分总得分95分及以上。其中,申报升级改造的项目需要完成相关的改造提升,申报新建培育的项目应于2023年1月1日后建设完成并实现开街运营。此外,街区经营稳定,商户入驻率不低于90%,持续经营时间3个月以上,客流量和销售额稳定增长。

对提升更新的商业步行街,奖励标准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建培育的商业步行街,奖励标准不超过4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获评“全国示范步行街”的项目,再奖励300万元。

据《北京市商业步行街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显示,将会从规划布局、环境设施、功能品质、智慧水平、活动组织、管理机制、综合效益七大方面对商业步行街进行“打分”,其中功能品质和综合效益两个指标的分值最高,分别为20分、23分。

在功能品质商方面,要求业态多样、品质丰富、业态聚集、品牌独特,如零售和餐饮业态占比不低于50%,独立门店或专柜的品牌丰富,有国内外连锁品牌店、旗舰店、区域首店等品牌店;国内外特色品牌丰富,有独立门店的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地方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国外特色等品牌。

在综合效益上,要求商业繁荣,一是商业空置率低,最近季度空置率5%(含)以内;二是商业经营效益高,核心区和中心城区平效1万元(含)以上以及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平效0.5万元(含)以上可得满分6分;三是国内外客流聚集,核心区和中心城区年度客流量3000万人次以上以及平原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年度客流量1000万人次以上可得满分6分。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赢商网原创新闻,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