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系列评论 和谐稳定是根本

赢商网云南站整理   2014-10-22 15:25

核心提示:2014年10月14日,昆明市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的施工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发生冲突,截至2014年10月15日早上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

  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回顾

  2014年10月14日,昆明市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的施工人员与富有村部分村民发生冲突,截至2014年10月15日早上造成8人死亡,18人受伤。   

  系列评论之一 深刻反思 理性面对

  10月14日发生在晋宁县富有村的严重暴力冲突流血事件,令人痛心,教训异常深刻,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我市深入开展之际,更加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理性面对。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高劲松,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文荣第一时间赶到晋城镇指挥处置。全市各部门在市领导的带领下,迅速开展处置工作。15日晚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高劲松同志严肃指出,“10·14”事件的背后,存在着少数干部群众路线践行不到位,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深层次原因。

  客观地看,“10·14”事件的发生有其偶然性,其全面原因也还需要更加细致的调查与总结。但是从我市各级各部门面对事件采取的积极行动和高劲松同志对事件发生原因的深刻总结上,不难看出昆明市委、市政府面对问题不回避,先从自身找原因的负责态度;不难看出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深挖根源、立行立改,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坚定决心。从事件目前的发展上看,我市的系列举措已经赢得了当事群众的认同与信任,为在严格依法依规的原则下,最终公平公正地处置“10·14”事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的昆明,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人群的利益诉求相互交织、来往碰撞,如果没有稳妥有效的引导协调和裁判约束机制,利益冲突很容易激化升级,直至脱离正确的轨道。客观形势在进一步考验着各级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践行群众路线的能力和水平。

  从事件整体角度上观察,我们可以发现事件当中那个矛盾冲突不断积累,最终从量变到质变的痛苦过程。而这一过程,又从一个侧面深刻揭示出了真正落实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正如高劲松同志指出的那样,在事件矛盾积累的过程中,如果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切实履行自身责任,以敢于担当的意识去认真接触问题,以耐心细致的态度、行之有效的手段去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那么矛盾的走向也许就能发生根本的转变,事件的结果也会大有不同。

  “10·14”事件同时也警醒我们每一个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百姓安居乐业的最大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最终只能通过正常理性的渠道才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诉诸暴力,只能得到一个人人皆输的结果,终将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悲剧。面对冲突与矛盾,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需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理性思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万不可一时冲动,铸成大错,终身遗憾。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10·14”事件最终定能得到积极妥善地处理,昆明发展稳定的大局定能得到维护,公平正义定能得到彰显。事件的处理结果一定能让人民群众满意,让省委、省政府放心。

  系列评论之二:高扬法治旗帜 严惩犯罪分子

  当前,在市委的统一部署下,晋宁“10·14事件”相关刑事侦查工作不断深入,重点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已被逐渐锁定。市委书记高劲松同志针对事件处置强调,一定要高扬法治大旗,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

  高劲松同志的表态蕴含两层含义:其一,“10·14事件”的真凶一定要依法严厉惩处;其二,惩处真凶,一定要严格遵循法治精神,在法律框架内公平公正严肃惩处。这两层含义相辅相成,以一个有机的整体,重申了市委、市政府的鲜明态度,契合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回答了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为事件最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指明了方向。

  高扬法治大旗,就是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积极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尊重法律崇高地位,不让司法正义受到任何组织、个人或法外因素影响。众所周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们始终坚持且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而“事实”的判定与证明,又主要依据合法证据的收集来实现。对“10·14事件”的处置,要严格遵循这一原则,讲究证据合法充分,罪刑相称,疑罪从无。在事实面前、在证据面前,谁违法犯罪就严肃惩处谁,不偏袒不姑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走一个坏人。

  “10·14事件”侦查取证工作存在诸多难点,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在侦查工作尚在进行,事实尚未完全搞清的阶段,就发表对案情尤其是对具体犯罪嫌疑人的意见和指控,显然不符合重事实、讲证据的法治原则。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昆明有关部门面对事件初发时的舆情,坚持有一说一的实事求是态度,符合中央依法治国要求,也是对权力运行进行自我约束的一种主动尝试。对此,社会公众应以理性态度客观看待。

  坚决果断严惩犯罪分子,公安机关要坚定查明事实、严惩真凶的信心和决心,不因舆论交集而急躁,抽丝剥茧、稳扎稳打,做好案件侦查工作,让犯罪分子得到正义的审判和制裁,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昆明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

  晋宁“10·14事件”造成了8人死亡、18人受伤的惨重后果,影响了昆明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昆明广大干部群众绝不能容忍这种肆意践踏法律的犯罪行为!这里,要正告那些犯罪分子早日打消侥幸心理和幻想,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系列评论之三:把解决群众的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在“10·14”事件处置中,市委从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要求:“要始终践行群众路线,坚决树立群众观点,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连日来,由市、县领导组成的群众工作组,相继进入富有村开展群众工作,逐户走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为下一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打下了基矗实践证明,只有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治国安邦,法治唯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指明了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根本出路。晋宁县晋城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是盛市、县商贸物流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合法齐备,是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地方群众增收致富的项目。因此,群众的合理诉求应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社会秩序和经济建设最终也要靠法治保障。

  有法必依,这是解决群众问题的前提。对于基层政府来讲,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的思维方式,用民主和法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和其他复杂矛盾。法治社会建设的有法必依,还在于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违法必究,这是解决群众问题的保障。对于社会公民来讲,要学会通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身权益。当然,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少数人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信条,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通过制造事端造声势,把小矛盾演变成大事件。这样的做法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反,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因此,必须坚决反对以“闹”来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观念和做法,把问题的解决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上来。

  作为企业,既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好事件处置工作,又要依法依规做好经营工作,同时通过项目带动周边群众共同发展致富,把项目建成企业、群众和谐互惠的民生工程。

  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纠纷的社会,任何社会和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纠纷。只有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从根本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创建平安昆明的法治基矗只有严格执法、加强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才能引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逐步减少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群众的问题,通过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当地社会稳定和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进一步赢得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理解和支持;依法推进项目建设,维护好人民群众和项目投资方的合法权益,晋宁县这个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就一定会造福当地人民群众,实现和谐共赢的目标。   

  系列评论之四 响应群众盼望 实现长治久安

  晋宁“10·14”事件发生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昆明市委、市政府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秉承群众路线宗旨,坚持依法依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及时有效的举措,使事件处置迅速进入积极有序的理性和法治轨道。

  下一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继续努力工作,攻坚克难,全方位完成事件处置工作,早日实现我市对广大人民群众和上级党委作出的庄严承诺。而在此基础上,我们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狠挖事件背后深层根源,问清责任,立行立改,围绕稳定和发展的中心课题开展各项工作,实现昆明长治久安。

  稳定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前提。放眼古今中外我们可以发现,生活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其背后无一例外地有着稳定的坚强身影,而社会的倒退和幸福的离失,又无不伴随着对稳定的背离和破坏。实践已经充分证明,稳定是一个地区发展繁荣的生命线,是所有社会成员应当共同维护的永恒目标,更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要维护稳定,为昆明创造长治久安的发展局面,我们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10·14”事件的教训提醒我们,昆明当前仍然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维护昆明长治久安的任务依然艰巨。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这一客观背景,对任何看似微小的矛盾和问题都不能掉以轻心,对群众的各种诉求都要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的福祉放在第一位,沉下身子、负起责任、脚踏实地,切实担当抓改革、抓发展、抓稳定、抓党建的政治责任。

  要维护稳定,为昆明创造长治久安的发展局面,我们必须在工作上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成绩不讲跑不了,问题不提不得了。在大多数情况下,矛盾的爆发都有一个不断积累、不断升级的过程,在其到达爆发临界点之前,预测起来相对容易,处理代价也相对较低。从这个角度来说,问题早暴露比晚暴露好,矛盾早解决比晚解决强。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不但要有勇于担当、直面矛盾的信心和勇气,也要具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日前,市委书记高劲松同志关于要把解决好13类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反映出了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战略思想,反映出了市委、市政府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的工作态度,以及直指要害、抓住龙头的工作智慧。其部署安排,需要全市上下坚决贯彻执行;其思想内涵和战略脉络,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深入思考,将之作为自己增强解决问题能力的新动力。

  “10·14”事件教训惨痛,对此事件的处置及对事件原因的深刻反思,将为昆明科学发展提供经验教训。全市上下应以“10·14”事件为鉴,在今后工作中牢牢抓住发展与稳定的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长治久安抓发展,把来之不易的改革发展成果维护好,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护好,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科学发展。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赢商网原创新闻,转载或内容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