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宣布,于2014年11月30日,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能壹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壹佰集团及辽宁阳光一百订立投资框架协议。
根据投资框架协议,深圳前海金融控股及由深圳东方资产管理引入的投资方,将透过债务融资投资重庆渝能壹佰。于过渡期,深圳前海金融控股将(透过银行)向重庆渝能壹佰借出7亿元,其中3亿元将用于偿还重庆渝能壹佰结欠中融国际信托的本金(加利息),而余下的4亿元将用于偿还结欠阳光壹佰集团的股东贷款。
此后,阳光壹佰集团将从中融国际信托处购回重庆渝能壹佰72%的股权。于公告日期,上述已经完成。于投资期,深圳东方资产管理将促成投资方于重庆渝能壹佰投资10亿元,其中7亿元将专项用于重庆渝能壹佰向深圳前海金融控股偿付过渡期投资本金,剩余部分将专项用于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重庆渝能壹佰49%的股权将以金额为4900万元的代价转让予深圳前海金融控股、投资方或由深圳东方资产管理指定的其他第三方。董事会谨此宣布,于2015年2月10日,阳光壹佰集团与北京东方卓昶投资管理订立股权转让协议。
据悉,深圳前海金融控股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深圳东方资产管理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要业务为投资及资产管理。根据阳光100的合理查询,深圳前海金融控股是深圳东方资产管理的控股股东。
而北京东方卓昶投资管理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有限合伙企业,其主要业务为投资管理与谘询。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东方资产管理。
据悉,重庆渝能100为于2000年1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阳光100集团、中融国际信托及洋浦华电目前分别持有重庆渝能100的18%、72%及10%股权。其主要业务为物业开发及销售,拥有位于中国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黄金地段的重庆阳光100国际新城项目。
根据重庆渝能100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截至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72%股权应占溢利净额分别为95.76万元及1505.26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其72%股权应占亏损净额为53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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