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地产拟定增募集不超45亿 嘉华控股将成控股股东

观点地产网   2015-07-05 10:14

核心提示:7月3日晚间,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7月3日晚间,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嘉华控股、海富通-福瑞通达资管、吴学明、段佩璋、陈杰。其中,其中嘉华控股为万通地产控股股东万通控股的股东,其持有万通控股24.79%股份。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046,511,627股。若发行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7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每股4.30元。若万通地产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项目开发和偿还贷款。

  其中,香河运河国际生态城,拟投入募集资金19亿元;天津万通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上海虹桥万通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4亿元;天竺新新家园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2亿元。另外偿还贷款拟投入募集资金16亿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万通控股持有公司51.16%股份,为万通地产的控股股东,冯仑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万通控股仍持有公司622,463,22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3后总股本的27.50%;嘉华控股将持有公司732,558,141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32.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忆会为万通地产实际控制人,万通地产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

  另据公告披露,嘉华控股创业于1992年,注册资金1.92亿元。经过20多年的努力,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目前已逐渐发展成具有稳健成长性的多元化企业集团,目前业务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医疗健康、体育产业、节能环保、现代农业、通讯技术、会展服务、矿业投资等八大业务板块。

  事实上,万通地产于1月份即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且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6日起停牌。

  并于停牌期间,曾连续与多家互联网标的公司展开深入磋商与谈判,但由于交易各方对交易价格、交易结构、交易方式等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虽交易各方经过深入沟通与协商,但依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达成一致,最终,上万通地产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极大不确定性,决定终止重组事项。

  但万通地产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后,将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申请,该公司股票于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起继续停牌。

  如今,随着其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布,万通地产将于2015年7月6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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