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云南起诉3名业主索赔900万 西山法院已正式受理

腾讯房产   2015-08-21 13:52
核心提示:腾讯房产最新获悉,8月20日保利云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云南”)针对参与8月15日保利六合“维权”的3名人员正式起诉,并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应资料,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

  腾讯房产最新获悉,8月20日保利云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云南”)针对参与8月15日保利六合“维权”的3名人员正式起诉,并向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应资料,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一场业主针对保利云南的“维权事件”,正式转变为一次保利云南针对业主的权益声张行动。

  8月15日上午,十余名自称保利六合项目李家堆村回迁户的人员,在保利六合保利中心门前悬挂横幅进行维权。8月18日,保利云南召开通报会申明:任何问题的处理都应该建立在合同协议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法律框架下依法解决,公司决定拟向无理闹访的参与人员提出民事诉讼。(详见《保利云南:已按协议履行,对侵权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起诉状

  

起诉状

  保利云南出具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原告为保利云南,被告有3名。从居住地址来看,这3名被告均为保利六合天城小区的业主。起诉状中保利云南提出了四项请求:1、判令上述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权行为;2、判令上述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判令上述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名誉侵权导致的损失共计人民币900万元;4、判令上述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陈述了事实和理由。

  腾讯房产对比8月18日保利云南在通报会上提供的材料发现,本次保利云南向西山区法院提交的起诉书与18日通报会提供的起诉书有所不同。正式递交并被西山区法院受理的起诉书,被告增至3人,原告由原来保利云南和美城地产变更为保利云南一家。在诉讼请求方面,索赔金额也由原来的1000万调整为900万。

法院通知书

  8月20日当天,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向保利云南发放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书显示: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这也标志着保利云南法律诉讼环节正式启动。

  同时,保利云南总经理廖志勇表示,目前起诉了3名被告,但并不代表保利云南仅限对这3人提出法律诉讼,后期还将收集相关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据保利云南提供的资料显示,保利六合天城项目为云南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城地产”)的合法开发项目,保利云南则为美城地产的控股公司。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31日建设完工并交付使用,在此之前,拆迁户与项目签订过两份协议,一份是2011年签署的《拆迁协议》,另一份是2014年签署的《回迁安置协议》。截止目前,520户住宅回迁户已完成517户的回迁安置选房签约,安置回迁率达99.42%,安置住宅共计728套69960.25㎡,上述安置房中有713套办理了收房手续,已入住530套。其中李家堆村的安置回迁户共计42户,42户均已接房。

  2015年7月,李家堆村回迁户向西山区棕树营城中村暨旧城改造一号片区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提出了两点诉求:第一,要求按照2011年签署的《拆迁协议》进行补偿和优惠;第二,要求回迁户在选购车位时给予大额的优惠。

  保利云南认为,对于第一项诉求,在《回迁安置协议》中第十三条第3款中已进行了“本《回迁安置协议》及附件与原《拆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回迁安置协议》及附件与原《拆迁协议》约定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的明确约定,部分安置拆迁户在已全部执行完回迁安置协议并已收房后,单方提出按原《拆迁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要求进行相关的补偿和优惠不符合协议精神。

  对于第二项诉求,保利云南已按照回迁安置协议及《选房公告》的承诺,在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对安置回迁户购买车位给予了20%的优惠。李家堆村的安置回迁户已于2015年6月28日选购了车位并签署了《车位认购协议》,在此情况下提出合同协议之外的诉求也不符合协议精神。

  编后:

  任何争议和权利声张,都应该在法律框架下进行。我们鼓励业主合理合法声张权益,反对无理取闹甚至采取非法行为进行维权。同时我们也坚决鼓励开发企业勇敢面对维权事件,认真对待业主的合理合法诉求并积极协商解决问题,支持开发企业也能勇敢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声张自己的权利。

  近年来,楼市维权事件日渐增多,但维权主体基本都是被习惯认为处于“弱势”的业主或者准业主。由于缺乏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业主或者准业主往往采取过激行为进行维权,以获取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实,业主但凡可以不采取过激行为来维权,就不会冒险逾越法律界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与部分开发企业逃避责任、不尊重业主诉求有一定关系。但是也不能否认,在个别维权事件中,个别利益攸关主体绑架大多数人的利益,企图实现个人超越契约约定的权益,进行非理性甚至违反法律的维权举动。

  在楼市发展中,利益相关主体确实存在利益的博弈,但并非敌我关系,而是市场经济中从买卖、博弈到协作、服务的关系。无论是买卖、博弈,还是协作、服务关系,都应该在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框架下进行。

  保利云南本次拿起法律武器声张权益,可以说是昆明楼市甚至云南楼市里面少有的开发商维权的标榜事件,不逃避、不妥协,在法律框架内声张权益,值得鼓励。

  当然,我们也盼望政府层面能够针对层出不穷的楼市维权事件,积极主动协调相关利益主体和职能部门,形成一套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帮助业主正当维权,也帮助企业正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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