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将出 覆盖医疗文化等多领域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周潇枭   2015-08-27 10:25

核心提示:相比首批示范项目,第二批示范项目覆盖的范围更广、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都要大得多。一些当前缺乏成熟模式,如医疗、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投资领域,也将筛选出相应示范项目。

  为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PPP实施范例,财政部自6月份开始组织各省上报项目。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各地共上报约700个项目,项目评审接近尾声,不久将对外公布。

  相比首批示范项目,第二批示范项目覆盖的范围更广、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都要大得多。一些当前缺乏成熟模式,如医疗、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投资领域,也将筛选出相应示范项目。

  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当下,以PPP为代表的投融资创新模式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方式。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PPP模式经过一年多的推广,各方认识更充分。但在实践中,仍存在推出项目多,但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够,一些领域投资者有热情,但又遭遇体制阻碍等问题。

  变相融资项目不受理

  2014年11月底,财政部推出了首批PPP示范项目,共计30个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这30个项目包括22个存量项目和8个新项目,项目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供暖、环境治理等领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首批的30个项目分两批上报,其中8个新项目是从70个项目中筛选出来的。而第二批示范项目各地上报数目达到700个,是此前的10倍。

  上报数量的翻番,也是各地积极推动PPP项目的一个反映。不少省份已经开始第二批PPP项目的推介工作,如湖南、江苏等。

  财政部今年6月底下发通知,由各地上报PPP示范项目,要求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筛选征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加快建立项目库。

  通知还明确指出,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华北某省财政厅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省上报了20多个项目。 这次财政部分行业分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包括官员、专业咨询机构人士等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的审核更为严格。

  一位参与评分办法细则制定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会根据项目进程、规范程度对项目进行打分。那些已经落地的PPP项目,认定该项目初步成功,打分会高一些,但会考察其运作的程序是否规范;那些找好项目合作方,但融资尚未搞定的,分会低一些;项目如果处在初期阶段,如只进入采购程序,分可能会更低一些。

  而对于首批30个示范项目,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初有关PPP的规范指引文件下发并不全面,上报项目也比较匆忙,一些项目并未形成示范效应,一些项目遇到一些困难,如与投资人扯皮,进展不是很顺利。

  模式待探索

  按照国务院要求,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等多个领域推广PPP,但这些领域PPP运作模式的成熟度并不一致。

  上述华北某省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对全省各地的PPP项目进行了一轮全面督查,发现那些项目时间不长,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社会资本比较积极;或者,虽然投资时间长,但回报稳定,如污水、排水、供水、供热等领域,有相对稳定的收益和回报,投资者也比较积极。

  济邦咨询副总经理李竞一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相对而言,如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类项目的运作经验相对薄弱一些。因为在我国,如医疗类项目,不仅仅是建一座医院,能把医疗这类基础公共服务嵌入其中,而这类资源多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运作起来难度大一些。

  发改委投资所投资体制研究室主任吴亚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医疗、养老、教育等行业,缺乏成熟的PPP运作模式。因为这不同于轨道交通或者污水处理项目,这些项目包含差异性的服务,如医疗服务,针对不同个人的服务是不一样的,这样的项目相对难运作。

  但诸如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需求缺口较大,社会资本参与热情高。

  东部某省财政厅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有上报医疗类项目,但省内还没有落地的项目。因为这块牵涉到医改等体制问题,政策上有难度。再者,医疗类PPP,到底是只建设项目,还是纳入核心业务等,模式也不一样。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医疗类PPP,社会资本参与希望能控股,这里就存在地方公立医院属性的更改,也牵涉到医护人员身份的转变;地方财政会给公立医院补贴,一些公立医院甚至是地方财政的负担,但如果引入PPP模式,政府后续怎么补贴,是否要补贴等,出了问题怎么办,这些都使得一些地方官员积极性不够。

  李竞一指出,实践中PPP项目差异很大,不同项目政府资源不同,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同一领域的项目未必能照搬一个模式。示范项目的出台,应该更加强调PPP项目要符合规范的操作流程。

  对此,财政部在组织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能进能出”的项目示范机制。对已列入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审查示范项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备特征。符合PPP模式特征的,将作为实施范例进行推广。不符合PPP模式特征的,财政部将督促实施单位进行整改,或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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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财政部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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