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步行街新安商城租户为减免租金行贿被判缓刑

瑶海区人民法院   2015-08-29 12:01

核心提示:为增加房屋装修免租期、续租房屋、免除租金涨幅等,合肥一男子董某多次行贿,获得不正当财产8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犯行贿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零六个月执行

  为增加房屋装修免租期、续租房屋、免除租金涨幅等,合肥一男子董某多次行贿,获得不正当财产80余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犯行贿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二年零六个月执行。

  2008年1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董某通过招投标形式以年租金284万元的价格,拍租到合肥市庐阳某有限公司位于合肥市庐阳区步行街新安商城一楼门面房屋,在承租门面房屋期间,为增加房屋装修免租期、续租房屋、免除租金涨幅等,多次向时任合肥市庐阳某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市庐阳区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陈某行贿,共计14万元,以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

  据统计,截止至2015年3月底,董某通过行贿获取不正当财产共计80.466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董某在租赁合肥市庐阳某有限公司门面房屋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陈某以财物,共计人民币1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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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新安商城庐阳区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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