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发行4.7亿公司债券 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观点地产网   2015-09-19 09:54

核心提示:中房地产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宜。

  9月18日,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4.7亿元(含4.7亿元)。

  根据公告,9月18日,中房地产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议《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拟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4.7亿元(含4.7亿元),且此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发行完毕,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另外,此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中房地产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宜。

  另于9月16日,中房地产发布了关于人事变动的公告,称任命吴文德为公司董事长,史强军为公司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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