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B股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被新城控股集团吸收合并

观点地产网   2015-11-10 09:58
核心提示: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11月9日,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被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因此新城B股已于今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9月21日,新城控股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以新增542,064,758股股份的形式吸收合并新城B股。

  此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城控股将作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公司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新城B股表示,公司为被吸并方,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况,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向上交所提交主动终止上市申请材料。

  根据新城B股5月8日发布的公告,详细披露新城控股将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江苏新城,并拟向江苏新城除新城控股以外的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

  根据披露的方案,新城控股此次合并而发行的股份数量为542,064,758股份,将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江苏新城。

  此次合并方案中,新城控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9.82元/股,江苏新城换股价格为1.317美元/股,折合人民币8.1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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