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国贸商铺租金遭“断供” 上百业主受牵连

新民晚报 作者:屠仕超   2015-11-28 10:32
核心提示: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些商铺,当时承诺业主们购买商铺后能委托开发商出租,然后每月给业主收益。但业主们才享受收益一年多,就被“断供”了,至今仍有几个月的收益未拿到此次受损失的商铺业主共有上百人。

  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开发了一些商铺,为了销售顺利,当时承诺业主们购买商铺后能委托开发商出租,然后每月给业主收益。但业主们才享受收益一年多,就被“断供”了,至今仍有几个月的收益未拿到。“开发商出尔反尔,拖欠并停止付给我们应得的租金收益。”昨天,有读者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此事。

  据了解,此次受损失的商铺业主共有上百人,他们多次找到商铺所在的宝山区大场镇政府,约请开发商三方协调,但至今仍未有具体结果。

  收益突然“断供”

  朱女士购买了宝山区沪太路3999号的东方国贸商铺,面积23平方米左右,价格49万多元。出售时,开发商与她签订了代租合同。合同约定,2014年开始为期10年,朱女士可以享受商铺租金收益,前5年按照购房款总价8%每年的租金收益,按月支付;后5年按照9%,按月回报给她。朱女士觉得,买了商铺等于买了一只“会下蛋的母鸡”,于是兴冲冲签订合同付了购房款。

  从2014年开始,朱女士确实每月拿到开发商给付的收益,但好景不长,到了今年8月份,这份收益“断供”了。朱女士找到其他商铺业主一打听,他们也有类似情况。“开发商在没有与我们协商、沟通的情况下,擅自拖欠并停付给我们应得的租金收益,实在讲不过去。”业主们很郁闷。更有业主指出,自己是商铺的产权人,开发商将他们的商铺出租,租金却不给他们,这不是“侵吞”收益吗?

  承诺支付又爽约

  无奈之下,业主们主动与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联系,开发商称,现在资金紧张,过段时间将租金及拖欠部分一并偿还。但到了约定时间,开发商又爽约了。

  于是,业主们找到商铺所在的宝山区大场镇政府,政府也约请开发商前来协调,开发商承诺,11月上旬支付业主们10月份的租金收益。到了时间,开发商支付了一部分业主的租金,仍有不少业主租金未收到。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上海东方国贸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称,开发商确实从今年夏天开始,承诺给业主们的收益“断供”了。物业只是商铺管理方,开发商将租金收益给物业后,物业再将收益分发给业主。

  大场镇称会协调

  记者又联系宝山区大场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因电商冲击、实体经济转型等一系列原因,开发商确实暂时资金比较紧张,但也一直在筹措。业主们被拖欠的租金收益金额不等,大多在几千元到几万元,拖欠的时间也不一。他们会努力协调此事,督促开发商尽快拿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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