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万科相关股东提出罢免公司董事会成员提案,证监会7月1日表示,证监会一直在关注相关情况。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均应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相关义务。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应当依法依规在公司治理框架内妥善解决。各方应着眼长远,把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放在首位。
证监会指出,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第115条第2款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规对公司及宝能、华润各方发出问询函,督促各方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监会将持续关注事件的进程,督促系统相关单位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要求各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问责,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6月19日,万科宣布,完成20亿元公司债,品种一实际发行8亿元,票面利率3.2%,品种二实际发行12亿元,票面利率3.9%,资金将用于偿债。
6月18日,万科A发布公告称,公司20亿元债券利率确定,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3.20%,品种二的票面利率为3.90%。
6月19日,首创置业宣布,转让北京石景山区西黄村项目43%股权予兴业国际,代价为14.1亿元,该地块土地面积3.84万㎡,为住宅、商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