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阳光城已于8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许可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3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为16阳城01,债券代码为112436,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40.81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0.5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4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31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另于8月19日,阳光城公告称,其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富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富盛隆房地产拟接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不超过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深交所网站披露,阳光城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获得“通过”,类型为小公募,发行规模为8亿元,资金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及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5月18日,阳光城发布公告称,选举林腾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局主席,任期三年;聘任朱荣斌为总裁,吴建斌及阚乃桂为执行副总裁。
有媒体报道,阳光城拟成立自己的营销代理公司,初步在福建、广西、川渝、湖南四个区域进行试点,目前已经开始推进内部招聘工作。
金融街控股拟非公开发行6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项债券已于8月3日获深交所审批通过。
6月3日,金地中标深圳福田赤尾村城市更新代建项目,投资估算37亿元,拆除建面26万㎡,规划改造成涵盖住宅、商业、办公三大业态城市综合体。
明发集团发行一笔规模1.76亿美元、票息22%美元债券,用于偿还债务。明发在发债方面如此逆势操作,或是因为盈利能力降低,导致资金链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