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控股股东自持三项目 同业竞争问题曲折

观点地产   2017-03-14 18:12
核心提示:滨海控股可谓一波三折,最终决定自行持有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

  3月15日,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及潜在的同业竞争,其控股股东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决定自行持有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

  在此之前,同业竞争问题解决的路径可谓曲折。

  2013年、2014年,滨海控股曾作出承诺及补充承诺,决定对上述项目暂时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代为培育,培育期不超过2015年12月31日,在培育期结束6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对上述项目产权进行转让。

  然而,上述承诺并未能实现。

  2016年6月3日,滨海控股以转让上河苑、上林苑项目开发主体--天津松江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式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由于该项目预期收益率低,在挂牌公告期内没有受让方摘牌,导致该项目未能转出。

  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项目方面则由于历史原因,该项目与公司其他项目所处区域的土地共用一个土地使用权证。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土地使用权证分割及确权未能办理完毕,最终导致该项目在2016年6月30日前未具备通过公开市场转让的条件。

  此后,滨海控股再次作出新的承诺。

  其中,针对宝坻上河苑、上林苑项目,滨海控股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公开市场完成项目产权的转让。如产权未成功转让,滨海控股将上河苑、上林苑项目转为自行持有,成为自有物业。

  针对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滨海控股表示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公开市场完成项目产权的转让。如不具备对外转让的条件或未能成功转让,滨海控股将团结大厦及周边商业街项目转为自行持有,成为自有物业。

  如今,显然上述项目产权转让并未获成功,滨海控股将履行上述承诺,将上述项目转为自行持有,上述项目成为本公司自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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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天津松江滨海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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