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北京住建委公布关于326商住新政的补充说明,明确于3月26日前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北京市于3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该措施自3月26日起执行。
根据最新的补充说明,在政策执行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有实际成交并完成网签的商办类项目,开发商可保持现有设施;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购房者可保持现有设施。
此外,已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可出租,且不限定出租对象;也可销售,但购房人应符合政策要求。
同时,该补充说明指出,中介机构可代理商办类房屋的出租、出售业务,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此类房屋可用于居住或者其具备居住功能。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会议,有关高层明确,将坚决不能再新增商住房,同时暂停商办用地上市。
到2022年底,各区至少建成一所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成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不少于35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1200家。
其中包括,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等措施。
2月3日,北京市政府出台19项措施,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对减租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13 位专家就北京市商业发展问题与北京市商务局规划建 设处处长殷亮、便利蜂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先振进行了深入讨论,达成以下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