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集团获广州国资委无偿划转41.68%的越秀金控股份

观点地产网   2017-07-13 08:44

核心提示:日前,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全部越秀金控股权无偿划转至越秀集团,占总股本的比例41.68%,但越秀金控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7月12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称,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全部越秀金控股权无偿划转至越秀集团。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报告书显示,2017年4月19日,广州市国资委与越秀集团签订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将广州市国资委持有的全部越秀金控股权无偿划转至越秀集团。

  报告书称,此次收购的股份数量为9.27亿股,收购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41.68%。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不再直接持有越秀金控的股份,越秀集团成为越秀金控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越秀金控12.06亿股A股股份,占越秀金控总股本的54.2%;越秀金控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

  此外,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越秀金控的债务处置问题,越秀金控的债权债务仍由越秀金控享有或承担。

  越秀金控于公告内表示,本次股权结构调整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符合中央对各级国资监管“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转变”的要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正在推进的收购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越秀集团未来12个月内暂无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者与上市公司购买、置换资产有关的重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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