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掀起年末土拍热潮 坪山将出让商业用地建300米高楼

赢商网 邓柳   2017-12-12 16:20
核心提示:年末岁初,深圳土地市场也迎来一股土拍热潮,继12月6号龙岗大运出让一宗商业用地后,坪山新区也即将推出一宗商业用地。

  (赢商网)年末岁初,深圳土地市场也迎来一股土拍热潮,继12月6号龙岗大运出让一宗商业用地后,坪山新区也即将推出一宗商业用地。  

  据深圳市土地规划局网站消息,2018年1月4号,坪山新区将挂牌出让一宗商业用地。该地块编号G11336-0068,位于坪山新区中山大道与振环路交汇处东北侧,占地面积30699.21平方米,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8.73亿元,楼面起始价10291元/平。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土地规划局网站  

  据了解,与龙岗大运出让的商业地块一样,G11336-0068地块对宗地出让条件和竞买人主体资格都有较多要求。而最引人关注的是,根据出让合同显示,该宗地内须有一栋高度不低于300米的建筑,这也与此前龙岗大运出让的商业地块一样。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土地规划局网站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须与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以下简称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签订用地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四)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商务公寓可按规定销售;商业性办公、商业自持比例均不得低于70%(商业性办公77000平方米、商业30100平方米),自持部分自规划验收之日起10年后可按规定销售;物业管理用房由竞得人建设,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充电站、垃圾收集站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应为在深圳注册的企业法人,需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本宗地;   

  (二)竞买申请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的合并财务报表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000亿元,且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在中国境内和香港各有不少于(含)1家上市公司;                                                                          

  (三)竞买申请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所控股的公司在中国境内开发建设并已竣工不少于1栋建筑高度250米及以上(含250米)且地上层数60层及以上(含60层)的超高层建筑。   

    据了解,G11336-0068地块所在的位置位于即将动工的14号线旁,周边为龙光玖云著,泰禾金樽府、泰禾中央广场、潮商广场等新楼盘。而2016年信达坤润联合体以30.3亿元夺得G11337-0101号宅地,除去需配建保障房的45000平方米面积外,楼面价已达2.5万/平方米,为最贵地块。

  值得注意的是,进入12月,深圳土地市场掀起了一股土拍热潮,赢商网在深圳市土地规划局网站看到,除了12月6号出让的龙岗大运商务用地外,12月和1月份还将有10宗地出让,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等,涉及区域包括南山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等多个区域。

图片来源于深圳市土地规划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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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土拍商业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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