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广场要来?后海出让一商业用地 起价46.6亿剑指万亿百强企业

赢商网 乔心   2019-08-14 18:09
核心提示:南山区后海中心区一宗商业用地+文体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用地将于9月12日公开出让,起始价为46.6亿。

  8月14日,据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告,南山区后海中心区一宗商业用地+文体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水域用地将于9月12日公开出让,起始价为46.6亿。

  据了解,该宗地土地面积91691.16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6311.1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32432.24平方米),建筑面积166250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仅40年。地块可售部分仅约7万平商办及地下商业。

  据悉,该地块还指定要由世界500强排排名前100位,总资产不低于1万亿的中国企业来建。有业内人士分析称,华润拿下该地块的可能性会更大。

  竞买人须为总资产不低于10000亿百强中国企业

  从竞买人主体资格条件来看,本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对该地块申请人的要求,可以说是非常严苛,具体如下:

  1、竞买申请人或最终控股母公司须为世界500强前100位的中国企业。

  2、竞买申请人或其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的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0亿元。

  3、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须有开发建设并已竣工大型综合文体场馆(单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万平米)及承建大型市政类项目(单项目总投资额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的经验。

  该地块位于南山后海中心区,处于海岸城商圈和登良居住圈中间,在地铁2号线登良站和11号线后海站中间,沿中国华润大厦和深圳湾万象城而过到海岸城商圈,周边还有代表了深圳超高层顶级豪宅的深圳湾壹号和华润悦府以及华润深圳湾瑞府。

  同时,该地块还包括未来深圳湾大街的延伸部分,届时或将与南山海雅、南山书城、来福士、中州、海岸城、保利广场等直至深圳湾万象城形成一体化商业。

  该片区还是超级总部基地之所在,后海总部基地已经聚集了腾讯、百度、阿里巴巴、恒大集团、中海油等80余家企业总部(进驻22家),如果加上邻居超总,深圳湾事实上已经是深圳聚集的综合型企业最多、实力最强的区域。此外,该片区还是名副其实的豪宅区域,据悉,该地块周边二手房价达到12万-16万/平之间;周边的华润深圳湾瑞府,建面约228-583㎡公寓,在售均价约15.8万/㎡。

  据了解,该地块将建设一个“城市级公共客厅”——深圳湾广场。如此一来,未来的后海总部基地和深圳湾超总这一条线上,大约不到4平方公里的地域上,将会集中深圳40年来最为精华的商业资源、科创资源、文化资源以及景观资源,放眼深圳乃至整个大湾区,它将是核心之地。

宗地位置示意图 来源: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本宗地出让条件也是相当的严苛,不但要建56270平文化设施无偿移交政府,还有市政道路,公交场地等配套,可售部分仅约7万平商办及地下商业,具体如下:

  1、竞得人须承担登良路下穿工程、海德一道(部分段约100米)的建设,具体方案以政府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2、本宗地项目建成后,56270平方米文化设施性质为非商品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38336平方米地上商业性质为商品房,限自用,不得转让;30864平方米商业性办公及39600平方米地下商业性质为商品房,可分割销售;450平方米公交场站设施及40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性质为非商品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33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性质为非商品房,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宗地内市政道路由竞得人按政府要求及规定程序报建。其中:中心路、科苑大道产权归政府,上述道路现状已建成,如需建设,中心路的相关建设方案应征求水务部门意见,如需开挖,应由竞得人施工后自行恢复;逸湖五街(不包括逸湖五街-中心路交叉口、逸湖五街-科苑大道交叉口)、逸景一路、逸景二路、逸景三路、逸景四路覆土及覆土以上空间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覆土以下空间归竞得人所有,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4、本宗地内地面广场及以上空间(除地上商业外)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公共绿地+水域用地产权归政府,上述地块现状已建成,如需开挖,应由竞得人施工后自行恢复;空中连廊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按政府批准的方案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具体空间界限范围应以批准核发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5、本宗地内配置的380个社会公共停车位,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6、本宗地需无偿提供地铁13号线后海站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车站设施所需空间,设计方案需与地铁13号线后海站设计方案相互衔接。用地范围内地上、地下凡涉及13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本文素材来源:直播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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