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有理?日本无印良品竟败诉商标侵权案

英赫日报   2019-12-25 17:03

核心提示:其实,抢注商标这事,在国际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无印良品的商标抢注并非个例。

  日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无印良品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认为“商标注册有地域性限制,良品计划方侵害了中国北京棉田公司的商标权利”,维持了良品计划败诉的一审判决。判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无印良品的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棉田公司、北京无印良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布声明以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12.6万余元。  

  李鬼胜李逵?

  

  查阅北京法院的裁判书后注意到,这一案件在2016年9月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12月一审判决,虽然之后无印良品上海公司及其母公司进行上诉,但上诉并未成功。

  事情的缘由是 2015 年,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对 MUJI 提出诉讼,称 MUJI 在生产、销售床褥毛毯等商品时使用「无印良品」商标,构成侵权。

  2017 年 12 月,法院审判要求MUJI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对方超过 40 万人民币的经济损失。

  从17年到现在,无印良品商标之争案尘埃落定,日方败诉。

  

  无印良品已在其天猫官网发布了“道歉”声明

  在muji的公告发布的第二天,北京无印良品也发布了一个声明,针锋相对。

  

  MUJI在 2005 年正式进入中国市场,在上海开出第一家门店。但其实早在 1999 年,MUJI 就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无印良品」商标,只是到 2000 年 4 月,都还没对 24 类商品商标申请注册。

  

  图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其中株式会社良品计画是MUJI 的母公司

  据案件判决书显示,2000 年 4 月 6 日,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申请注册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商标在 2001 年核准注册,并在 2004 年转让给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

  天眼查显示,北京棉田纺织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百货、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等。而北京无印良品成立于2011年,棉田纺织品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而案件中另一位原告北京无印良品投资有限公司,是北京棉田公司的子公司,在 2011 年 6 月 22 日成立,同时获得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的使用授权。

  在 2001 年商标公示的时候,MUJI 对此提出异议,认为海南南华实业贸易公司恶意抢注,并在之后展开了长期诉讼,希望能在中国大陆取回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

  但相关诉讼在 2012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认为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被申请注册时,MUJI 在国内知名度有限,不足以构成恶意抢注,裁定不撤销注册。

  在庭审中,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和无印良品上海公司进行了口头辩称,认为北京无印良品公司无权提起本案诉讼,并非本案中的适格原告。其在浴室用脚垫商品上有注册商标,在该商品上使用“无印良品”“無印良品”系使用己方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同时,其指出原告主张权利的商标是简体字“无印良品”,而其使用的是繁体的“無印良品”,只能认定为近似标识。

  但显然,无印良品方面的辩称并未得到法院认可。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判决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天猫“无印良品MUJI官方旗舰店”(muji.tmall.com)和中国大陆的实体门店发表为期30天的声明消除侵权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支出12.6万余元等。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在案件的二次审理中,上诉人株式会社良品计画和无印良品上海公司摆出了上诉请求,希望判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棉田纺织品公司和北京无印良品的诉讼请求,并给出了相应的事实和理由。不过,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请求和理由均不能成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这个商标侵权案件已经是北京高院的终审判决,良品计画方面的上诉请求均被驳回。现阶段,良品计画应按照法院判决履行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义务。”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元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无印良品表示:“除该纠纷外,敝社和本次的诉讼对象棉田公司之间还有众多纠纷。对于棉田公司手握的24类商品的‘无印良品’商标权,我们将继续用行政手段或诉讼来争取商标的有效性,今后敝社也会用一切手段争取回我们的权利”。

  再来回顾一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2001年,海南南华实业贸易登录“无印良品”商标,核定可在坐垫、毛巾、枕套、床单等“24类”商品上拥有商标权。

  2004年,“无印良品”商标让渡至北京棉田。

  2005年,良品计划入驻中国。

  2011年,北京绵田设立“北京无印良品”。

  2017年到2018年左右开展和日本无印良品几乎一致的“无印良品Natural Mill”。

  2017年12月,一审判决中良品计划方面败诉,良品计划上诉。

  2018年11月,两家公司公开诉讼,良品计划方面公布了当时状况。

  2019年12月,23审判决,良品计划方面败诉。  

  MUJI 还能叫做「无印良品」吗?

  

  MUJI 还能叫做「无印良品」吗?对于这个中国消费者关心的问题,MUJI 在 11 月 1 日的声明中表示,除 24 类商品之外,MUJI 在中国大陆拥有 1-45 类的几乎所有「无印良品」商标,并不会出现无法使用「无印良品」的情况。

  这次商标权争议涉及的是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覆盖的商品种类包括棉织品; 盖垫; 坐垫罩; 毛巾; 毛巾被; 浴巾; 枕巾; 地巾; 床单; 枕套; 被子; 被罩等。除此之外,这起商标案跟 MUJI 的品牌、门店名称和其他类别商品并无关系。

  事情说来很简单,「山寨无印良品」之所以能在商标侵权案一审中胜诉,最主要是他们早于 MUJI 在中国申请注册了大部分 24 类「无印良品」商标。而我国商标法原则上保护申请在先的商标,这一点,就让 MUJI头疼了足足 17 年。

  商标之争频现

  

  其实,抢注商标这事,在国际上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无印良品的商标抢注并非个例,不少海外品牌进入中国都面临此难题。

  以彩妆被消费者熟知的韩国3CESTYLENANDA品牌在进入中国市场时,一家中国企业以3 CONCEPT EYES的名称早已对“3CE”进行了注册,同时,中国3CE品牌的产品内容与韩国3CE品牌十分相似。

  I.T集团曾发声明,川久保玲复线品牌PLAYCOMME des GARCONS在中国仅有I.T是官方指定代理经销商,而其发现有疑似仿制品牌在北京各大商场开店。在记者走访下发现,所谓仿制品牌C.d.G.PLAY为英国注册品牌,其商标于2018年1月底注册成功,现所有者为乐玩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英国伦敦,同时,该商标在中国国内也可以被查询到。

  2010年,苹果公司起诉深圳“唯冠”公司不履行“iPad”商标转让义务,经过两年的诉讼拉锯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苹果公司败诉,需要支付6000万美元以赎回其商标。

  

  知名网红“PAPI酱”也遭遇过此事,其名下各种类别的商标在她火了之后纷纷被抢注一空,以至于其经纪公司不得花十万元将其买回,而这些抢注的成本仅8000元。如此一本万利,也难怪此类投机行为竟也衍生为一门生意。

  还有NewBalance的“新百伦”和最一开始的“纽巴伦”都先后被抢注。后继还出现大量山寨“新百伦领跑”商标等。

  其实中国品牌在国外也同样难逃被抢注的命运,看来这是四海皆通用的商业竞争手段。

  

  2005年,中华老字号“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2006年,试图开拓欧洲市场的王致和食品集团发现自己拥有的“王致和”商标和使用了几百年的标识被抢注,决定通过诉讼追讨商标权,最后胜诉。

  天津狗不理集团在日本遭抢注,该公司历时10余年经过多次谈判与交涉,最终在2007年9月拿回了被抢注的“狗不理”商标。

  1989年北京同仁堂药材公司(现为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其“同仁堂”商标在日本已经被抢注。中国商标局在调查后,于1989年正式认定“同仁堂”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保护了中国商标在他国的合法权益。最终,日方撤销了抢注商标。

  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不完全统计,约有15%的中国知名品牌在国外遭遇商标抢注:其中在马来西亚超过80件,日本超过100件,澳大利亚超过200件。

  MUJI作为国际化的公司,没有提前布局,提前申请商标,自身也肯定有一定的责任。这也给跨国企业的商标注册问题敲响了警钟。

  合理布局避免风险

  目前,我国法院在审查商标侵权行为构成时,多审查涉案标志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多以涉案标志使用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使用作为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的前提条件。

  此外,法院判决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并无问题,因为从该案涉案标志所使用的商品的情况来看,尽管被告的确持有注册商标,但涉案商品恐怕更接近原告注册商标覆盖的商品而不是被告注册商标覆盖的商品,因此涉案商品上的涉案标志使用行为可能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企业在开展生产经营之前应该预先合理进行商标布局,应尽可能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有关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注册商标,从而预先防止其他企业的抢注。商标侵权判断本质上是一种对企业商品或服务经营的市场现实的综合判断,其基本标准混淆可能性具有相当大的弹性,商标权的边界具有相当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应该尽可能宽范围地进行防御性注册。

  当然,最理想的做法是商标审查机构和司法机关合理把握商标注册环节和商标侵权判断环节的商标冲突标准,在注册环节适度严格注册标准,预先避免一些商标冲突,而在侵权判断环节则除了注意防止消费者混淆的可能性发生之外,适度考虑历史等原因形成的合法的市场格局,合理处理商标纠纷。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并非具有了注册商标就万事大吉,在使用注册商标的时候仍然需要注意与他人注册商标之间的冲突,避免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而侵犯他人商标权。

  专门处理版权相关诉讼的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左胜高表示,呼吁外国品牌到中国开设分店,必须先查清楚自家公司的名字或品牌,有没有在中国被其他公司注册,若果发现没有的,这些外国公司就要马上注册,先取得商标专用权,就可以避免其他公司使用同样的品牌。他又表示,日本无印在日本有商标注册权,并不等于在中国同样有商标注册权,若在进入中国前,已发现中国有公司已注册了相关的品牌,那么想进驻中国的日本无印就要与中国的无印公司商讨,如何合作,这样才可避免触犯法例。

  左胜高说︰“产品在进入中国之前,一定要取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如果你没有同意授权的情况下,你又使用,就属于侵权行为了。所以你进中国你需要经过人家同意,你可以去买那个商标,商标可以谈价格,如果谈不好的话,你又使用的话,按照中国的法律,它都属于侵犯了中国商标权的规定。就相当于中国的商标,华为要去国外,没有申请华为商标的话,同样也存在这个问题。”

  虽然“李鬼告李逵”这件事很荒诞,也在情感上让人感到愤慨,但换个角度,即便北京棉田做的事情很糟心,但至少在商标这个环节还真没有违法。muji 要拿回商标,最可能成功的方案,恐怕是 muji 提出收购才行。不过 muji 还可以从门店设计等角度着手去状告北京棉田侵权,muji 在声明当中也提到了过去的一些成功的诉讼,这或许能让大家继续对 muji 维权的事情充满信心。

  加上这么一闹,山寨的“無印良品 Natural Mill”门店也被集中曝光了一把,社交平台上支持 muji 的粉丝们自然不会去山寨店去买东西。但另一个角度来看,人家的受众本来就不是这一帮人。既然山寨者选择了这条路,一点负面报道根本算不了什么,而两边的纠纷和官司已经折腾了好几年,看起来还会继续折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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