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送定心丸:分情形制定政策 帮扶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赢商网   2020-02-03 17:01
核心提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疫情对当前经济特别是对消费的影响在加大,将分情形制定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春节以来,一场始于武汉,蔓延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牵动举国上下。这场已持续半个多月的“战疫”,对实体商业已然“重创”。

  · 西贝餐饮董事长贾国龙预计春节前后的1个月时间,将损失营收7-8亿元,账上现金流扛不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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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创”如何修复?疫情过后,实体商业如何破局?是目前除了防疫之外,大家最关心的话题。

  2020年2月3日上午,在国务院举行的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并为实体经济送来了定心丸。

图片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连维良表示,从目前情况看,疫情对当前经济,特别是对消费的影响在加大,尤其是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酒店餐饮和影视娱乐等服务消费影响都是比较大的。

  目前,我们正处于春运期间,各种交通方式旅客发送量都明显下降,电影票房、旅游收入和餐饮收入同比也明显下滑。但同时,网上购物、网上订餐、网上娱乐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十分活跃。

  疫情对经济影响的大小,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和成效。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影响是阶段性的、暂时性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

  不少人拿2003年非典疫情对当时经济的影响来推算此次疫情的影响,但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实力、物质基础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都比那时明显增强。我们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也完全有能力、有信心把疫情对经济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当务之急,还是集中精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精准施策,有效防控疫情,让疫情的拐点尽快到来,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至于下一步措施,就是说如何对冲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我认为,还是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

  1、当前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推动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给、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具备条件的企业复工复产。

  2、分情形制定出台对冲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尽力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不少这方面的政策措施,后面还将有序出台这方面的积极措施。更重要的是,努力化危为机,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问题特别是短板,以更大的力度、更加精准地补短板、强弱项,培育和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

  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就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

  其实,除了国家发改委,央行及各地政府也正陆续出台相应政策,稳定经济局面。(点击标题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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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苏州政府近日已重磅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

  1、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

  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2、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

  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3、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

  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苏分支机构加大服务对接力度,全力满足疫情防控融资需求。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首批20亿元紧急融资额度,推动苏州银行、苏州农商行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局、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4、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

  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人行苏州中支、苏州银保监分局)

  5、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6、缓缴社会保险费。

  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

  7、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8、减免中小企业税费。

  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0、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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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实体商业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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