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马服饰”起诉“森马鞋业”不正当竞争 索赔400万元

品牌服装网   2021-04-25 10:31
核心提示:“森马服饰”起诉“森马鞋业”不正当竞争,4月21日双方就“森马”商标注册问题在法院展开辩驳,森马服饰要求森马鞋业赔偿400万元经济损失。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马服饰”)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了广州森马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马鞋业”),前者是中国赫赫有名的上市公司品牌,规模体量十分庞大,后者虽然没有前者闻名中国,属于小微企业,但是商标注册时间却要更早。

  4月21日,这一场充满争议的案件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审理全程进行网络直播,甚至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及媒体代表等旁听。

  在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森马服饰和森马鞋业所代表的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森马服饰认为,公司在2002年2月5日时就成立,背后控股的森马集团早在1996年就成立;而品牌“森马”更是在2006年就被认定为中国有名商标。

  而森马鞋业在2009年才成立,晚了森马服饰七年,虽然森马鞋业的“森马”商标申请时间在1995年,比森马服饰1997年才申请的商标早两年。但是森马鞋业的商标是由河北一制鞋厂所注册,经过多次转让,其才在2015年取得。森马服饰的商标获取则“名正言顺”得多,由背后控股的森马集团直接受让取得。

  森马服饰认为,在自家“森马”品牌商标闻名中国的同时,森马鞋业却有意混淆双方误导消费者,将“森马”用于店名、大楼和滚动字幕等商业活动营销推广。

  故森马服饰要求法庭确认森马鞋业在非鞋类经营商业活动中使用森马商标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经营,希望森马鞋业刊登公告消除影响,并赔偿400万元经济损失、外加制止侵权支出的费用30万元。

  对于此,被告森马鞋业的律师则辩护称,森马鞋业的商标注册时间更早,并且明确限定用于鞋业并未逾矩,合理使用并不构成侵权。

  该争议案件并未当庭宣判,将经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天眼查显示,广州森马鞋业有限公司始创于1993年,有20年休闲鞋经营的历史,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国内最早从事休闲产业研发的品牌之一,其专注于休闲鞋领域。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执行董事金新竣。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虚拟经营为特色,以系列成人休闲服饰和儿童服饰为主导产品的品牌服饰企业,公司旗下拥有“森马”和“巴拉巴拉”两大服饰品牌。“森马”品牌创立于1996年,是中国休闲服饰行业的有名品牌,先后荣获多项品牌殊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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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森马服饰森马森马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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