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集团拟发行20亿可续期公司债 基础期限3年

观点地产网   2021-09-03 10:34
核心提示:9月3日,上交所披露,越秀集团发行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基础期限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9月3日,据上交所披露,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不设置超额配售,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期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债券的起息日为2021年9月8日。

  另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

  此前报道,8月17日,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披露,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创兴银行有限公司,有关该建议的计划文件已于2021年7月30日刊发,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将于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举行。

  由于越秀集团持有创兴银行74.97%已发行股本,故不大可能有其他全面要约或其他收购股份的建议。越秀集团亦已表明不会提高注销价或股份奖励要约价。

  因此,若计划失效或建议失效,独立计划股东于中短期内将不大可能出现另一机会, 可按注销价每股港币20.8元将创兴银行股份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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