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信披违法被行政处罚 宝安地产危机“雪上加霜”

和讯网   2013-01-04 11:18
核心提示:12月30日晚,宝安地产宣布,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及信披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对于当下的宝安地产而言,除了来自业绩疲软的压力外,更有证监会对公司数名高管的行政处罚,公司可谓“雪上加霜”。

  12月30日晚,宝安地产宣布,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涉及信披违法,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宝安地产是于2010年11月4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稽查局立案调查。证监会认为,鸿基公司(宝安地产原名)在1993年11月至2010年12月期间存在“代持股”行为,2007年3月19日澄清公告及2006年至2009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其“代持股”问题,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

  由此,证监会决定:对宝安地产责令改正,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局主席兼总裁邱瑞亨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鸿基公司证券部经理任国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另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副总裁罗伟光,副总裁罗竣,及财务总监、副总裁余毓凡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时任鸿基公司董事邱圣凯、高文清、颜金辉、庄伟鑫、吕改秋、周可添、陈凤娇、何祥增、魏达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对于被证监会处罚一事,和讯网12月31日多次电话联系宝安地产董秘办,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

  有业内人士指出,从代持股被处罚来看,宝安地产的内部管控存在一定问题。因为连基本的信息披露都不能对股东公示的话,那毫无疑问内部风险管控是极其缺失的。

  其实,整个2012年,对宝安地产而言,形势都极为不利。根据公司日前三季报披露,三季度宝安地产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同比降30.93%;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万元,同比降71.2%。基本每股收益0.06元,同比降71.2%。

  截至今年9月底,宝安地产共实现营业收入4.57亿元,比上年同期降4.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亿元,同比增2.05%。截止9月底,宝安地产的货币资金为1.16亿元,在年初3.6亿的基础上减少了2亿多。存货也增至18亿元,翻了一番。

  在业绩不佳的同时,宝安地产的借款金额也直线上升。10月14日,宝安地产发布公告称,全资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宝安地产向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公司为其该笔贷款提供担保。

  根据公告,该款项的担保形式为宝安地产提供担保,同时以惠州宝安地产“宝安·山水龙城”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提供抵押。还款形式则将以宝安·山水龙城项目的销售收入,按销售进度还款。

  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6月30日,惠州宝安地产主要财产(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19亿元、负债总额2.15亿元、净资产5.05亿元、资产负债率29.89%。其中1-6月营业收入1277.31万元、利润总额-351.16万元、净利润为-376.53万元。

  11月21日宝安地产再发布公告称,为旗下六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额度担保。该六家子公司贷款额度总计12.6亿元,董事会授权该担保的有效期为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公告显示,该六家子公司分别为湖南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宜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鹏物流有限公司。

  其中宝安鸿基向湖南宝安鸿基房产、惠东县宝安鸿基房产、东莞市宜久房产担保的贷款额度均为3亿元;向深圳鸿基物业管理担保的贷款额度为6000万元;向深圳鸿基物流担保的贷款额度为2.5亿元;向深深宝鹏物流担保的贷款额度为5000万元。

  据悉,该笔担保授权后,宝安地产累计对外担保的最大金额将不超过19.19亿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前面业内人士指出,从三季度的业绩来看,宝安地产的销售前景较为疲软,在此背景下,公司依然在大规模借款,负债在飙升的同时,如果销售依然难达标的话,公司的前景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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