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WO便利店商标案开庭 专家力挺WOWO

《中国商报•超市周刊》 记者:张衡   2013-04-04 09:47
核心提示:4月1日上午,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WOWO便利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开庭。

  

  4月1日上午,四川哦哦超市连锁管理有限公司(WOWO便利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行政诉讼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开庭。

  此事件引起了业界极大关注。4月3日下午,针对WOWO商标一案,来自清华大学、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中心、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方面的产权界权威人士,在北京举行研讨会。

  WOWO创始人、董事长汤耀华在研讨会上对企业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向与会专家学者通报了WOWO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一案情况;WOWO代理律师也把案件最新进展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

  与会人员经过长达三四个小时的热烈讨论,对一些案情达成了共识:1.泰国方面对WOWO商标的理解上出现了重大常识性错误;2. 泰方在以为WOWO侵权的情况下,只要求WOWO取消相关图案样式的使用,而国家商标局却在基本事实没有弄清楚的情况下,做出撤销WOWO商标的决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黄武双认为,“这是行政、司法部门官员有政治恐惧症的表现”。

  据记者了解,泰国驻华大使馆方面表示高度重视此案,将重新认真研究WOWO商标一案,并基于中泰友好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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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WOWO便利店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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