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欲建500个社区便利店 宁德50个拟10底建成使用

闽东日报   2013-05-07 16:58
核心提示:2日,记者从省经贸委商贸处获悉,全省将新建或改造500个社区便利店,其中宁德市今年任务目标为50个,要求10月底建设完成,正常营业。

  2日,记者从省经贸委商贸处获悉,全省将新建或改造500个社区便利店,其中宁德市今年任务目标为50个,要求10月底建设完成,正常营业。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社区商业配置,推动我省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实现便利消费进社区的目标。

  据了解,此次建设社区便利店的承办企业需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是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并具备2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未受过任何处罚;以特许加盟形式发展连锁便利店的,应符合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制定2013年便利店建设规划,如实反映企业投资便利店的可行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历年已建成的便利店仍在持续经营中,连锁企业在2013年的项目建设期内(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新建或改造的门店数不少于3家;承办企业承诺依法依规经营。

  便利店承办企业由县级经贸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设区市经贸、财政部门推荐,设区市经贸、财政部门按照承办企业条件核准选定后,将省定建设任务落实到确定的承办企业,并具体明确便利店网点,填制《2013年社区便利店建设规划汇总(备案)表》,于2013年5月5日前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备案并组织实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项目处于项目申报阶段,有意参与的企业需要抓紧时间申报。据市经贸委工作人员介绍,申报企业需要提供材料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县级经贸部门核对后返还);以特许加盟形式发展连锁便利店的,应提供依法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证明;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制度建设、近两年经营情况的情况简介,以及2013年便利店建设计划等内容的企业承办便利店建设申请书;企业承诺依法依规经营便利店的承诺书。

  此外,建设完成后的便利店还需经过验收程序,省级财政对验收合格的便利店按每家2万元给予补助。设区市经贸、财政部门按规定联合开展项目验收,并于项目验收通过后10日内将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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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连锁便利店社区便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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