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滨江集团涉嫌虚增利润2.39亿 将历年计提利息计提在今年

观点地产网   2013-08-07 10:30
核心提示:8月7日,综合媒体报道称,滨江集团在早前公布的半年报中,涉嫌将历年计提的利息收入一次性计提在今年,存在虚增利润的嫌疑。报道称,按照中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实行权责发生制。那么滨江集团应该从2010年年报开始每年计提利息收入,而不是在今年中报才一次性计提,如此做法存在虚增今年利润的嫌疑。

  8月7日,综合媒体报道称,滨江集团在早前公布的半年报中,涉嫌将历年计提的利息收入一次性计提在今年,存在虚增利润的嫌疑。

  资料显示,8月5日,滨江集团公布半年报,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50.15亿元,同比增长673.1%;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亿元,同比增长994.87%。报告指,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主要系期内房地产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相关报道提及,滨江前半年净利增994.87%,其中当期利息收入为2.3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7亿元,增幅达100倍以上。中报解释为,主要系东尚置业项目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而滨江集团2010-2012年以来均没有大额的利息收入流入,更没有披露与东尚置业相关的利息收入情况。报道推测滨江集团涉嫌将东尚置业历年计提的利息收入一次性计入到了今年中报。

  报道称,按照中国现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财务制度,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财务核算中,逾期半年以内的贷款利息收入实行权责发生制。那么滨江集团应该从2010年年报开始每年计提利息收入,而不是在今年中报才一次性计提,如此做法存在虚增今年利润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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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滨江集团虚增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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