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让土地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价50% 须一周内付清

观点地产网   2013-08-29 15:43
核心提示:南京近日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其明确规定,出让土地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总价的50%,且要在土地拍卖后的一周内付清。

  南京近日颁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其明确规定,出让土地首期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总价的50%,且要在土地拍卖后的一周内付清。

  据了解,此前南京市出让土地的首付比例一般在30%左右,通常在6个月内交完剩余的出让金。

  此次南京出台土地新政,不仅出让金的首付比例提高,交清全款的时间也将大为缩短。业内人士认为,这对开发企业的资金要求会更高,其拿地成本也将随之增加。

  《通知》还指出,南京全市商品住宅用地单幅地块出让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溧水、高淳两县不超过10公顷。所有片区的土地出让超过20公顷的,必须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后才能批准。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国土资源部针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单幅地块出让面积首次给出明确的上限,要求大城市单宗住宅用地不能超过20公顷,约300亩。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南京出台该条款,是国家的硬性规定,各个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未来对市场的影响力也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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