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请求恒盛地产私有化:注销价每股1.80港元

观点地产网   2013-11-22 14:32

核心提示:11月21日,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11月18日,要约人张志熔请求董事会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恒盛地产私有化,要约人将作出相若的现金要约予购股权持有人,以注销彼等的未行使购股权。

  11月21日,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11月18日,要约人张志熔请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建议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恒盛地产私有化。

  作为建议的一部分,要约人将作出相若的现金要约予购股权持有人,以注销彼等的未行使购股权。

  据了解,实施建议所需的现金金额约为45.67亿港元(假设在记录日期之前所有购股权持有人行使彼等未行使购股权以成为计划股东)或约为44.64亿港元(假设在记录日期之前概无购股权持有人行使彼等之未行使购股权以成为计划股东).

  而根据私有化计划,恒盛地产的股本将在计划生效日期通过注销及剔除计划股份而削减。

  在削减后,恒盛地产的股本将增至其原金额,方式为以面值向要约人发行入账列为缴足的股份,数目相等于被注销的计划股份数目。

  其中,因削减股本而在恒盛地产账簿产生的储备,将用作按面值全数缴入就此向要约人发行的新股份,并入账列为缴足。

  计划生效后,恒盛地产将由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全资拥有,而董事会将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申请撤销股份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而如果计划生效,所有计划股份将被注销,代价为要约人向各计划股东就每股计划股份支付现金1.80港元的注销价。

  据了解,截止至公告日期,恒盛地产有7400万份未行使购股权,其中张志熔持有1500万份购股权。倘若所有其他未行使购股权获购股权持有人悉数行使,合共5900万股股份将可予发行。

  截止今日,恒盛地产已发行77.93亿股股份,而计划股东在24.78亿股股份中拥有权益,占恒盛地产已发行股本约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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