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执行董事程立雄调任非执董 仍为董事会主席

观点地产   2016-10-18 10:09
核心提示:恒盛地产10月17日公告宣布,其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程立雄自当日起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但仍留任董事会主席等职位。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10月17日公告宣布,由于需要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其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程立雄自当日起由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同时不再是公司财务委员会成员,但仍留任董事会主席等职位。

  公告还提到,除调任为恒盛地产非执行董事之外,程立雄于2016年10月17日调任后也不为公司财务委员会成员,同时将辞任集团附属公司的所有执行职务,并担任集团非执行职务,向董事会就公司策略、经营、管理及治理提供意见。

  此外,自2016年10月17日起程立雄不再为恒盛地产的授权代表,现任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行政总裁丁向阳已获委任为恒盛地产授权代表以填补该空缺,自同日起生效。

  于恒盛地产与程立雄相互同意终止先前的执行董事服务协议后,程立雄与恒盛地产订立委任函,由2016年10月17日起为期一年,据此,程立雄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48万港元。

  此外,程立雄于可认购1500万股恒盛地产股份(占恒盛地产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19%)的购股权中拥有权益。此外,其被视为于由其配偶吴禕雯持有的50万股股份(占恒盛地产全部已发行股本约0.006%)中拥有权益。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资料获悉,程立雄目前47岁,现为恒盛地产董事会主席和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负责公司整体战略和投资。其于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并取得学士学位,1992年7月至2001年9月期间,其任职于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在土地及物业规划、发展、兴建及管理方面拥有逾22年经验,亦为物业估值师。

  于2001年9月1日程立雄加入恒盛地产集团,出任公司附属公司上海豪森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12年8月28日,程立雄获委任为公司执行副主席,亦于2008年6月17日获委任为公司行政总裁。于2012年11月26日,程立雄退任董事会执行副主席及行政总裁,并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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