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置业内资股重组 首创集团将持股达45.58%

观点地产网 作者 赵思茵   2014-02-26 08:56
核心提示:不论完成重组前后,首创集团均仍为首创置业的主要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首创置业已发行股本总额合共45.58%。首创置业称,重组公司内资股的股权架构,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并无影响。

  2月25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获首创集团通知,由于内部重组关系,有关划转首创置业内资股的股权划转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

  根据2013年9月订立的股权划转协议,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及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同意转让各自于分别172,006,700股内资股、118,747,600股内资股及47,418,600股内资股的股权给首创集团。

  三名转让方均为首创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因此,首创集团被视作于该三名转让方直接持有的全部内资股中拥有权益。

  据悉,首创集团是首创置业的主要股东,直接持有首创置业311,032,800股内资股,占首创置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5.34%。重组后,首创集团将直接持有合共649,205,700股内资股,并视作持275,236,200股非H外资股的权益,分别占首创置业已发行股本总额约32.01%及13.57%。

  公告称,不论完成重组前后,首创集团均仍为首创置业的主要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首创置业已发行股本总额合共45.58%。

  首创置业称,重组公司内资股的股权架构,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营运并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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