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陷囹圄责任未止 黄光裕夫妇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

和讯网   2014-03-12 09:22

核心提示: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3月11日称,已和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娟达成协议,黄光裕夫妇同意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香港证监会则搁置针对黄氏夫妇的法律行动。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3月11日称,已和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黄光裕及其妻子杜娟达成协议,黄光裕夫妇同意向国美赔偿4.2亿港元,香港证监会则搁置针对黄氏夫妇的法律行动。案情显示,黄光裕和杜娟2008年1月22日至2008年2月5日进行股份回购,使用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持有的国美电器股份,涉及1.298亿股总值约22亿港元。黄光裕将售股所得款项用于向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香港证监会称,黄光裕夫妇上述股份回购是一宗涉及欺诈或欺骗的证券交易,导致国美电器及其股东损失约16亿港元,属于市场失当行为。2009年8月7日,香港高等法院发出强制令,冻结黄光裕夫妇及相关公司耀冠控股有限公司和光辉集团有限公司共16.55亿港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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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国美电器黄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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