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化身为电梯“吃”了人 消费者权益找谁说理

赢商网   2015-07-30 15:40
核心提示:上周末,一则“电梯吃人”的事故新闻洗刷了各大新闻及网络平台,在惨剧发生过后人们不禁脊背发凉:平日司空见惯的手扶电梯,它们只是在安安静静的运转着,却不料也能突然如洪水猛兽般夺命于无形。

(赢商网天津站报道)上周末,一则“电梯吃人”的事故新闻洗刷了各大新闻及网络平台,在惨剧发生过后人们不禁脊背发凉:平日司空见惯的手扶电梯,它们只是在安安静静的运转着,却不料也能突然如洪水猛兽般夺命于无形。让我们来回顾一下这档事件:

  7月26日,在湖北荆州市安良百货商场,顾客母亲向柳娟带着儿子乘扶梯时,因迎宾踏板松动被卷入电梯内。在向柳娟踩空的瞬间,她做出反应将儿子推出电梯踏板范围,交给了正在扶梯边缘的两名商场工作人员。当日下午2点左右,向柳娟被救出,但已无生命迹象。

  7月27日晚9点半,荆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荆州市安监局陈观鑫局长通报称,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电梯盖板1有松动翘起现象,但并未采取停梯检修等应急措施,导致当事人踏在已松动翘起的盖板发生翻转,坠入上机房驱动站内防护挡板与梯级回转部分的间隙内,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电梯“吃”了人 受害人找谁说理

  记者7月28日21时获悉,湖北安良“7·26”电梯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技术调查报告正式形成。申龙电梯和安良百货公司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另据央视消息,国家质检总局7月28日通知要求:电梯使用、维保单位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逐台检查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及梳齿板等,有隐患立即停用;电梯制造单位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等,有隐患及时告知并帮整改。

  本站记者也特别采访到了天津消费者协会消指部主任陈云奎,他表示可以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来观察此次事件,并作出相应的参考。

  ·根据2014年3月15日公布并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其中第七条指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尽管是意外,但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母亲柳娟显然并未能在接受服务时保证到自己的人身安全。

  ·再看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陈云奎为记者举了个例子,很多公共场所擦过地后还会立个临时牌子提示过往的人“小心地滑”,而这种提示、警示的举措在各大商场的实施程度可谓参差不齐,如果能够有更加明确的标示能让人们注意或意识到电梯迎宾踏板也存在安全隐患,事故就有可能被预防。

  ·而第十九条表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观察这次事故,显然商场方是完全触犯了这例条文。明明有发现,但没及时提示和终止设备使用进而排查故障,确实难辞其咎。比起主观犯错,我们更害怕的是应为、能为、不为。

  防范于未然 是否任重道远

  意外已经出现,人死不能复生。事故带给我们警示及思考,想要阻止悲剧的继续上演,无论是消费者还是商场方面,应该做些什么来防范于未然呢?陈云奎指出应该从三点考虑:

  1.管理层:商场工作人员毕竟是基层员工,他们没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反应能力取决于商场管理层的培训和观念灌输力度,然而我们通过上面列举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得知这些安全意识已经涉及到法律规定,即便先不说法律,闹出人命绝非儿戏。领导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直接决定了该商场的安全水平。包括电梯在内,而其他任何设备设施的功能维护、保持其正常运转状态良好都不得有丝毫怠慢。

  2.安全标示:如前文陈云奎提到的擦地都要提示“小心地滑”,商场中的各类标示更是马虎不得。相关的安全标示提示了人们都不一定看得到,但不提示就一定不会知道。就算是亡羊补牢,也绝对不能不做。

  从调查结论观察事故结果

  调查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事故调查组认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良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此次事故负相关次要责任。

  涉事电梯情况:该设备为普通型室内自动扶梯;制造单位为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许可证编号为TS2310040-2016,出厂日期为2014年7月1日,设备型号为FML30-1000,出厂编号为SL/F0798;安装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告知日期为2014年7月7日,安装许可证编号为TS3342432-2016;维修保养单位为湖北德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湖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合格日期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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