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福乐门国际广场纠纷落幕 商户赔偿商场27万元

中安在线   2015-09-04 08:44
核心提示:合肥福乐门国际广场开业不到一年时间,就已经人庭冷落,商户们欠下了巨额费用,商场提前解约,双方矛盾重重,并多次发生正面冲突。近日,这场已经纠缠了一年多的纠纷,最终以商户赔偿商场27万元落下了帷幕。

  曾经打着长江西路升级版“黄金四牌楼”的福乐门国际广场,开业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已经人庭冷落,商户们欠下了巨额费用,商场提前解约,双方矛盾重重,并多次发生正面冲突。近日,这场已经纠缠了一年多的纠纷, 经井岗镇司法所调解,最终以商户赔偿商场27万元落下了帷幕。

  运营不善:“黄金四牌楼”关门

  福乐门国际广场位于西二环与长江西路交口的黄金地段,这个打着长江西路升级版“黄金四牌楼”的购物广场共有4万平方米商业中心,所有商业门面是由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统一打包整体对外出租,收取租金,并负责对市场进行日常管理。2013年初,17户商户通过与安徽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签订协议租赁福乐门商业铺面,租赁期限一般都是三到五年时间。然而,开业以来,商场里冷冷清清,商户们经营状况很不理想,不少店面纷纷关门歇业。为此,也加剧了商户与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的矛盾,双方曾经发生过数次冲突。

  商户败诉:判赔商场155万

  2014年5月份,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提前解约,这也让双方的矛盾达到了极点。商户代表多次请求政府出面解决,并联合起来将福乐门运营公司告到蜀山区法院。福乐门商业运营公司认为,之所以提前解除合约,并对店铺断水断电,是因为这些店铺欠下了巨额费用,包括房租、商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而商户们则认为,福乐门国际广场招租时在宣传手册上承诺引进影院和火锅店等商家,却迟迟没有兑现,而且后来的商铺入驻率低,使得商场内的人流量非常少,造成他们的生意一直亏损。

  2014年11月蜀山区法院以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判决商户败诉,并赔偿对方约155万元。一审败诉后,17家商户情绪更加激动,不服区法院判决,更有商户做出跳楼的极端行为。

  司法调解:最终改赔27万元

  据介绍,福乐门经济纠纷案涉及人数多,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事发后,井岗镇司法所聘请律师组织纠纷双方多次进行协商。由于商户人数众多,众口难调,无法形成统一意见,调解人员分片包干与商户进行座谈,引导纠纷双方选择最佳途径解决问题。在明晰了相关法律关系和权衡利弊后,福乐门和商户们都同意通过人民调解协商解决问题。通过长达几个月的艰苦努力,最终促使商场与商户代表达成协议,17户商户本来需赔偿对方155万,最终只需27万就达成协议。

  据合肥市上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闫立振介绍,如今,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消费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商业广场浮出水面。无论是何种营运模式,如果招商不力,管理不当,商业广场的运营陷入困境,就会引来诸多的问题和纠纷。而商户们在投资时,也不能偏信商场的承诺,需仔细考察后谨慎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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