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茂刘洪玉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6日起生效

观点地产网   2015-11-17 09:52

核心提示:11月16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刘洪玉申请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11月16日起生效。

  11月16日,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刘洪玉申请辞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11月16日起生效。

  公告称,刘洪玉辞任后,中国金茂董事会由八名成员组成,包括两名执行董事李从瑞和江南,四名非执行董事蔡希有、杨林、崔焱及安洪军,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汉铨、苏锡嘉,审核委员会委员人数则由三人减少至两人——杨林及苏锡嘉。

  中国金茂表示,将尽其最大努力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及无论如何于2015年11月16日起计三个月内,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刘洪玉辞任造成的空缺。

  另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11月11日,中国金茂曾发布公告宣布,安洪军获公司董事会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战略级投资委员会委员,自2015年11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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