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影业融资上市 巨人投资、泛海、新华联等将入股

观点地产网 吴荻   2016-02-03 14:44

核心提示:从英才元投资管理的股权结构来看,除上海昆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以外,陈伟、刘明胜、巨人投资、新华联、珠海德泓以及泛海各持股10%。

  2月2日,浙江金科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过氧化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终止对外投资公告,宣布终止2月1日公布的对外投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浙江金科2月1日的公告显示,浙江金科与英才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达成合作意向,拟作为英才元(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份额认购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对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青岛万达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投资(合称“万达影业”)。

  英才元合伙总合伙份额为人民币5亿元,浙江金科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占合伙比例20%。

  值得关注的是,从英才元投资管理的股权结构来看,除上海昆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以外,陈伟、刘明胜、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德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泛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持股10%。

  公告还显示,若万达影业未能于英才元合伙投入全部资金后12个月(简称“上市目标期限”)内实现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知名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独立上市、借壳上市或注入万达已上市平台),公司可在上述上市目标期限届满前45日向若英才元合伙书面提出份额回购请求,英才元投资管理在收到上述请求并与万达达成一致后,由万达按照《投资协议》约定的 回购价格,即回购股权对应的投资额另加 15%(单利),回购基金持有的部分万达股权。

  但时隔一日,浙江金科便公布终止此次对外投资。浙江金科方面表示,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接到英才元投资管理的通知,由于双方未能就《认缴协议》具体条款达成一致,决定公司不再作为其发起设立的英才元合伙的份额认购人/有限合伙人。

  浙江金科同意取消本次合作,并终止上述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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