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与江门高新区签开发议案 面积24.8平方公里

观点地产   2016-05-31 11:59

核心提示: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以江门高新区辖区内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华夏幸福进行合作,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4.8平方公里。

  5月30日晚间,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广东省江门高新区约定区域合作备忘录>的议案》,同意其与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以江门高新区辖区内约定区域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华夏幸福进行合作,委托区域占地面积约为24.8平方公里。

  其中,区域一占地面积约21.2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胜利南路延长线以东、连海路以西、江中高速、青年河、彩虹路、云沁路以南、会港大道以北。区域二占地面积约3.6平方公里,为江门水道以东、张围河以西、乐民街以南、会港大道以北的江海区行政管辖范围。区域一为先期启动区,区域二作为远期规划开发区域。、

  华夏幸福将在委托区域内进行开发建设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整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综合运营管理等与开发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

  正式合同签订后,江门高新管委会及江门市江海区政府承诺将委托区域内所新产生的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即扣除上缴中央、广东省、江门市级部分后的收入)形成的收入,按照约3定纳入预算管理,通过安排预算支出,作为支付华夏幸福服务费的资金来源。

  该项目原则上在备忘录签订后3个月内启动项目采购流程。若华夏幸福中标,则根据项目采购结果在遵循本备忘录约定的原则和内容基础上签署正式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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