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生回应华润律师声明:华润应回复质疑而非恐吓

网易财经   2016-07-19 10:20
核心提示:针对7月14日华润方面的律师声明,万科股东刘元生表示,华润依法有义务如实正面回复质疑,而不是恐吓《投诉信》的作者和发布媒体。

  7月18日,曾于7月4日独家披露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信的公众号“地产壹线”再次独家刊载了刘元生针对上周五华润律师声明的回复。

  据“地产壹线”今日刊载的信息显示,针对7月14日华润方面的律师声明,万科股东刘元生在与律师团队沟通后,同样发出一份律师声明。声明称,此前举报信中的质疑,比如“华润置地前海项目交易涉嫌利益输送”等,均有公开或可信的信息来源佐证,没有任何虚构或臆造。

  据网易财经了解,7月4日下午,署名为“刘元生等股东”的一封公开信经由公众号“地产壹线”发出,持股万科28年的“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东刘元生向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和深圳证监局七个监管部门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宝能,质疑二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刘元生回应律师声明:华润应回复质疑而非恐吓

刘元生回应律师声明:华润应回复质疑而非恐吓

  这封信中提到了5个问题,包括质疑华润和宝能系之间到底有多少重大利益关联;华润和宝能系在关于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问题上何时开始谈判交易;双方在深铁重组事件上联手反对的原因;双方达成第一大股东易主的秘密协议是否已涉嫌内幕信息交易和市场操纵以及质疑宝能用于收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合法。

  华润律师信称,“刘元生等股东”的《举报信》一文虚构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交易”、“谋取非法巨额暴利”、“构成意图操纵市场罪”等事实,以及所谓“铁证如山”等不实之词,恶意诋毁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名誉。

  就华润方面律师函的申明内容,刘元生在回复中表示,华润依法有义务向监管部门和公众如实正面回复质疑,而不是恐吓《投诉信》的作者和发布媒体。同时,刘元生还在律师声明中呼吁监管部门及时介入,尽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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