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阳光城已于8月1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许可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6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3亿元。
本期债券简称为16阳城01,债券代码为112436,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3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3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2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140.81亿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80.5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4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31亿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另于8月19日,阳光城公告称,其分别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富盛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漳州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告显示,富盛隆房地产拟接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不超过9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10月10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出具的《拘留决定书》显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被采取拘留15日。
6月13日,ST阳光城(SZ000671)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ST阳光城公告显示,由于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之后,公司股票自6月12日起停牌,并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本周要闻包括:福州商贸大厦项目将拆除重建;朴朴获B2轮1亿美元融资;阳光城2019销售额破2千亿元等。
增资后,宁波美庐由中交地产持股69.8%,宁波中旻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0.2%,杭州融鼎汇持股30%。